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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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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传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莉红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以人民币为单位。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5,242,153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主要会计数据(合并)

  ■

  主要会计数据(母公司)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三)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

  母公司期末净资本为982.58亿元,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为392.90亿元,风险覆盖率、净资本与净资产比率以及净资本与负债比率分别为250.09%、78.32%和26.56%,且大于监管标准100%、20%和8%。公司资产质量优良,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四)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结算代理人代为持有;

  注2:上表中,香港结算代理人所持股份种类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种类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注3:根据吉林敖东、辽宁成大和中山公用提供的信息,截至2024年6月30日,吉林敖东持有公司H股238,450,2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36,868,800股,合计H股275,3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辽宁成大持有公司H股115,300,000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473,600股,合计H股116,7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中山公用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公用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100,9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截至2024年6月30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0.05%、17.94%、10.34%;

  注4:根据香港联交所披露易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24年6月30日,持有公司H股类别股份比例在5%及以上的股东(除注3披露内容外)情况如下:2020年1月31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公司H股好仓共272,500,600股,占公司H股股本的16.01%。上述股份均由香港结算代理人代为持有;

  注5:报告期末,以上A股股东不存在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注6:报告期末,以上A股股东不存在进行约定购回交易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六)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七)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1)2020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单位:万元

  ■

  (2)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3)2021年非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单位:万元

  ■

  (4)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5)2022年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单位:万元

  ■

  (6)2022年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单位:万元

  ■

  (7)2023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8)2023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9)2023年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单位:万元

  ■

  (10)202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11)2023年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单位:万元

  ■

  (12)2024年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单位:万元

  ■

  (13)2024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14)2024年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单位:万元

  ■

  (15)2024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16)2024年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1:现金利息保障倍数本报告期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回购业务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王振宇先生、郑春美女士和周飞媚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周锡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广发证券2024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对《广发证券2024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发证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中期报告(H股)。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郭敬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和张闯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

  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4年中期报告(H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二、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半度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半年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四、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关于修订《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十、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扣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以公司现有股本7,621,087,664股扣除已回购A股股份15,242,153股后的7,605,845,511股为基数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760,584,551.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373,645,271.88元转入下一期间。本次现金分红占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7.44%。

  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实际金额按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设并操作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授权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

  1.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2.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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