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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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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4-07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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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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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未消除,且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自2021年5月6日起至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等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0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3、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破申62号《决定书》,南京中院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重整审批工作顺利推进中;同时,公司正继续有序推进“一对一”债权抵偿、债权豁免相关协议的签署等工作,并在原公告签署基础上取得积极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目前,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寿海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高比例质押和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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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晓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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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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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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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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