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公司”,原简称“哈高科”)股东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发展”)持有公司股份508,492,4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衢州发展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59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59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718万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限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即2024年8月30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即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期间(减持期间不超过3个月)。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收到衢州发展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衢州发展承诺:“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哈高科非开公发行的股份,自上述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股票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哈高科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由于哈高科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哈高科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承诺已于2023年6月到期。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衢州发展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上述股东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衢州发展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