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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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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18                 公司简称:上港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3,284,144,75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11.64亿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4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上港集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港集团持有的上海港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96,954,374.81元;核销上港集团煤炭分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0,177,587.98元;核销上港集团罗泾港区矿石码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33,055,221.37元。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实施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3,284,144,75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64,207,237.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委员同意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上海港罗泾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二期工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上海港罗泾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24-03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415,622,120.6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931,911,433.4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838,613,696.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3,284,144,750股计算,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64,207,237.50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5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董事会秘书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4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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