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50,200550               证券简称:江铃汽车,江铃B              公告编号:2024-0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指南汇编”)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营业成本。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营业成本。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采用指南汇编编制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

  母公司财务报表: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至8月28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

  三、会议决议

  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批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并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0日以专人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至8月28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批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邱天高先生和衷俊华女士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