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4年1月3日,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文基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陈文基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对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充满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2024年2月至7月先后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31.37万股,增持金额为788.54万元。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024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8人,授予数量为1,200万份,行权价格为2.88元/份,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3月12日,登记完成时间为2024年4月8日。
4、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与乌干达共和国出口和工业发展总统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PACEID”)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在采购、贸易、投资、信息咨询等方面加强沟通合作,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开拓乌干达市场和周边地区的业务,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商业机会。协议签署后,公司高度重视与PACEID的合作,由海外业务负责人专项跟进,目前仍在与对方积极商谈具体合作事宜。
5、收购股权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增资扩股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3,538.78万元增资广东锐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丰文化”),增资完成后,星光投控将持有锐丰文化51%股权。鉴于锐丰文化业务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存在差异,经审慎考虑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为保证公司的利益,并经各方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原《增资扩股合作协议》并终止本次增资入股事宜。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增资收购广东锐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回支付的全部增资款,锐丰文化已完成了相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锐丰文化股权。
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收购广州市天芯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收购广东星光神州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市天芯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并于2024年5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量子信息事关国家战略,是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经过了内部审慎论证,紧跟国家政策指引,抓住量子信息技术未来产业新赛道的机遇,布局发展新质生产力,形成新的增长点,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6、新设立子公司
公司致力于推动业务的持续发展,紧密跟随市场变化的步伐,灵活调整策略以适应变化,同时深度挖掘并高效整合公司各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旨在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推动国内外业务市场开拓,加快和扩大公司业务的发展。报告期间,公司分别新设立了广东雪莱特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光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雪莱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佛山星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百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中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光神州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灿昇辉传媒有限公司9家子公司。新设立的9家子公司,分别开展智能照明、健康照明、信息安全、量子保密通信等相关业务。
其中在智能照明领域,公司旗下品牌金百丽全屋智能家居系统,实现了从家居到商业,由室内延伸至室外的全系列智能照明产品的无缝覆盖,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及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为进一步推动品牌的发展,加强与经销商的合作,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中山古镇隆重举办了“星光股份·金百丽”全国百强经销商大会。此次大会以“新质力量、创造价值”为主题,助力经销商开拓国内外市场及客户订单,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7、佛山雪莱特借款纠纷
全资子公司佛山雪莱特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雪莱特”)2021年共计收到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辉映”)借款3,750万元,2021年已归还9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为3,660万元。该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笔借款后因新疆辉映的债权人主张权利产生以下相关诉讼纠纷:
1)债权人的债权人:湖北众盟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众盟”)
2022年6月,佛山雪莱特收到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被申请人新疆辉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佛山雪莱特的债权13,184,000.00元,待后处理。2023年3月,公司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湖北众盟以代位权纠纷请求判令公司向其偿还借款本金12,000,000.00元及利息,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湖北众盟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公司、佛山雪莱特银行存款14,312,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后公司申请置换为不动产权保全,法院解除了对公司、佛山雪莱特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2023年9月,公司与佛山雪莱特收到法院判决书,判决驳回湖北众盟全部诉讼请求。湖北众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2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收到重审判决。
2)债权人的债权人:上海恒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恒玖”)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法院通知在收到本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支付新疆辉映所负的到期债务人民币约35,900,550.00元,不得向新疆辉映清偿。公司就该通知提出了异议,法院收到后未再对公司强制执行。2024年3月,公司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上海恒玖请求判令公司及佛山雪莱特向其履行债务,向其支付回购价款32,850,000.00元、300,000.00元仲裁费及利息,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4年6月,上海恒玖向法院申请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公司、佛山雪莱特银行存款36,141,985.2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截至2024年8月,法院实际冻结佛山雪莱特银行存款265,083.02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3)债权人的债权人:上海侬农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侬农果”)
2023年2月,佛山雪莱特收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冻结新疆辉映在佛山雪莱特的债权款人民币11,000,000.00元,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擅自支付。2023年10月,佛山雪莱特收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法院要求佛山雪莱特在收到该通知书后的十五日内向法院支付或直接向上海侬农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1,216,305.00元,不得向新疆辉映清偿。佛山雪莱特对此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收到异议请求后未再对佛山雪莱特进行执行。2024年8月,佛山雪莱特收到法院裁定,驳回异议申请,维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效力。
在异议期间,上海侬农果以代位权纠纷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佛山雪莱特向其偿还新疆辉映到期债权本金10,000,000.00元及利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佛山雪莱特尚未收到判决书。
新疆辉映自借款给佛山雪莱特后,至今未向公司及佛山雪莱特提出书面的偿债通知、确认借款金额及利息等相关文件,公司也无法充分了解其背后的债权债务事项,公司基于谨慎考虑,不宜直接偿还款项。在上述诉讼发生前,公司关于新疆辉映向其他公司融资借款事宜不知情,公司不了解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为避免风险和损失,公司将按照法院判决结果处理相关款项。目前,公司流动资金充足,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涉及的相关纠纷诉讼,公司已委托律师在积极应对处理,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上述诉讼案件,系公司子公司借款引起的纠纷,且佛山雪莱特无实质经营业务,不属于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和主要资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江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俊威主持,应当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王静、曾繁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8月)、《公司章程》(2024年8月)。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收购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资收购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8日14:30在本公司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文主持,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收购
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其指定关联方拟通过收购股权及增资方式投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获得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信息”或“标的公司”)51%股权。
2、标的公司原控股股东承诺标的公司2024年9-12月完成公司合并报表内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7,000.00万元,2025年完成公司合并报表内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标的公司2024年9-12月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不少于300.00万元。该承诺是基于标的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作出的预测,未来经营中可能会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经营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在标的公司的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赋能支持,积极促成标的公司完成经营目标,实现盈利发展和业务增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4年8月29日,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涂静、邱晓清、李喜莲、雷建丽签署增资收购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或其指定关联方投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获得元生信息51.00%股权,元生信息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一)涂静
1、身份证号码:43060319**********
2、住所:湖南省岳阳市****
(二)邱晓清
1、身份证号码:44180219**********
2、住所:广东省清远市****
(三)李喜莲
1、身份证号码:61010219**********
2、住所:陕西省西安市****
(四)雷建丽
1、身份证号码:61050219**********
2、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静、邱晓清、李喜莲、雷建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5876263438
4、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0日
5、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一号406房之883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涂静
8、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办公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二)股权结构
■
(三)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目前审计报告正在出具中,公司将在审计报告完成后予以公开披露。
2024年上半年,元生信息先后完成了广东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白云高新轨道交通产业基地智能化项目、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虚拟化项目,小鹏汽车渗透测试服务,清远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维护等项目。
目前元生信息正在推进的已中标项目有:联通2024年创新业务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易方达虚拟化项目、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防病毒订阅服务、广州市增城中医院网络项目,珠海机场电脑杀毒软件集中采购等。截至2024年8月29日,元生信息尚未完成的订单合计约为5,000.00万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1:涂静
丙方2:邱晓清
丙方3:李喜莲
丙方4:雷建丽
(一)标的公司及收购方式
1、标的公司为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元生信息”或“标的公司”或“乙方”),成立于2011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标的公司现有股权结构如下:
■
2、各方同意引入甲方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由甲方或其指定关联方(以下统称为“甲方”)通过收购原股东的部分股权及增资方式获得标的公司51.00%股权,成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二)投资方案
1、增资收购方案
结合标的公司经审计财务状况及业务经营情况,各方同意甲方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由甲方投资1,000.00万元人民币,获得标的公司51.00%股权。
其中甲方以现金0元购买丙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40.24%股权[对应丙方1、丙方2、丙方3、丙方4分别转让724.74万元(其中有561.00万元尚未实缴)、23.66万元、39.32万元、17.17万元注册资本给甲方],甲方需承担股权转让方对标的公司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561.00万元。同时,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439.00万元,甲方出资现金439.00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的439.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比例18.00%),标的公司原股东放弃增资认购权,不参与此次增资。
本次增资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2,439.00万元,甲方持有标的公司51.00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
2、交易支付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增资收购交易价款共计1,000.00万元,分两次支付: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未实缴出资额561.00万元全部实缴到位。
(2)各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确保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本次增资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在完成上述工商变更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标的公司缴付增资款439.00万元。
(三)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期限为两年(2024年-2025年),丙方1承诺标的公司2024年9-12月完成甲方合并报表内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7,000.00万元,2025年完成甲方合并报表内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5亿元,且标的公司2024年9-12月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不少于300.00万元。
上述业绩承诺期各会计年度结束后,甲方将聘请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乙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在上述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实现的经营情况应当以审计报告为准。
(四)陈述与保证
1、协议各方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协议各方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在任何方面均不会违反在本协议签署之时中国法律或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发出的任何判决或命令或其章程;不会违反其为缔约一方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合约、其它承诺或文件。
3、乙方、丙方保证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其具有约束力。
4、甲方保证在乙方、丙方适当履行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价款。
5、协议各方提供的资料或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已知悉的重大事件。
6、乙方、丙方保证:标的公司各项税费均正常缴纳,不存在欠缴税费的情况。如在交割日之后,标的公司因交割日之前的违规经营行为被税务监管部门处罚,要求标的公司补缴相关税款、滞纳金等费用,应当由乙方原股东承担上述义务,标的公司代履行或垫付的有权向乙方原股东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原股东对标的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丙方保证:交割日之后,如甲乙双方确定的留用人员因交割日之前的工资、奖金、社保费用、公积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涉及的补偿金等问题向标的公司或甲方主张权利,应当由乙方原股东承担上述义务,标的公司代履行或垫付的有权向乙方原股东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原股东对标的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过渡期安排
各方同意,在审计基准日后至资产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全部股东按本次投资完成后的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六)债权与债务
1、乙方、丙方承诺,除审计报告载明的负债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债务及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债务、侵权之债以及相关部门给予的各种行政罚款)。
2、乙方、丙方承诺,截至协议签署日,除已向甲方列明的诉讼或仲裁外,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诉讼、仲裁,亦未收到将被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任何形式的通知。
3、乙方、丙方承诺,在完成本次交易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之前,标的公司不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文件。
(七)公司治理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治理结构如下:
1、标的公司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标的公司股东应根据其持有的股权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2、标的公司设执行董事1名,由甲方提名的人选担任。后续标的公司如设立董事会,则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2名董事,其余方有权共同提名1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
3、甲方有权向标的公司派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由丙方推荐人选担任。
4、标的公司的其他内部组织机构及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设置。
5、各方同意,本次收购完成后,如标的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现金流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未分配利润为正,即视为标的公司经营发展成熟且符合分红条件,届时由股东会决定具体的分红方案(分红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净利润的80%),并由标的公司向股东按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元生信息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创新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专注于信息系统集成与网络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信息化与安全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元生信息的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能源、运营商、金融、政府、教育、大型企业等领域,产品性能优异,质量稳定,深受客户的认可与信赖。
根据《2024-2030年中国信息安全行业全景调研及竞争格局预测报告》,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系统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信息服务不中断,最终实现业务连续性。面对严峻的信息安全形势,各行各业均将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提高了一个新的高度,我国亦将信息安全上升至国家战略,相继出台了鼓励信息安全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根据工信部发布的信息,2023年,我国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收入2,232亿元,同比增长12.4%。IDC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网络安全IT总投资规模为2,150亿美元,并有望在2028年增至3,732.9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1.7%。
2024年,公司确立了“强化主业、科技创新”的经营策略,将通过持续增强主业优势,赋能科技创新驱动,来探索新的商业机会,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未来发展空间。本次收购元生信息,系公司前期收购广东星光神州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市天芯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权后,公司持续在信息安全领域拓展的重要布局,有利于优化公司现有产业结构,形成新的收入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2024-2025年业绩承诺是基于目前的经营情况作出的预测,未来经营中可能会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导致经营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理,在标的公司的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提供赋能支持,积极促成标的公司完成经营目标,实现盈利发展和业务增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元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星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
8、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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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7、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9月1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张桃华、证券事务代表潘晓媚
联系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642
邮政编码:528225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会参会回执》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星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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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8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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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3:
股东会参会回执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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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