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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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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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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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68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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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至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袁永彬、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议案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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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
1、 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8:00一16:30)
2、 登记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泰山路1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53-5669308 传真:0553-5658228
联系人:陈忠喜、张爱萍
2、 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自行负担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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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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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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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6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预计公司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要提交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中兵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增加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销售商品方面可能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增加预计后2024年度公司向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和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800万元和439,000万元。
由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业务调整及2024年初至今主营业务增长超出预期,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业务规模相应增长,因此,公司再次增加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规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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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奇瑞汽车
奇瑞汽车成立于1997年1月8日,注册资本54.70亿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产品,生产、销售发动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技术服务及技术交易;汽车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金融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资质经营)。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1,566,614.26万元、2022年9月30日净资产2,893,028.76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6,069,445.00万元、2022年1-9月净利润231,518.85万元。
奇瑞汽车是公司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科技”)的股东,持有奇瑞科技100%的股权。
(二)奇瑞新能源
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成立于2010年4月22日,注册资本103,368.98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津南路226号,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投资;新能源供电系统和新能源路灯(含LED灯具)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384,040.87万元、2022年9月30日净资产180,309.20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109,737.80万元、2022年1-9月净利润-17,591.2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奇瑞新能源是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三)奇瑞河南
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河南”)成立于2010年3月11日,注册资本238,512.77万元,注册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宋城路99号,经营范围为:专用车的研发、改装销售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技术服务咨询及技术交易;农用机械、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低速电动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上范围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须经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旅游观光电瓶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219,795.72万元、2022年9月30日净资产215,310.66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980,499.93万元、2022年1-9月净利润29,840.94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河南的唯一股东为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商用车”)。奇瑞商用车是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因此奇瑞河南为奇瑞控股控制的公司。奇瑞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4.56%;奇瑞汽车持有奇瑞科技100%股权,奇瑞控股为奇瑞汽车的股东之一。
(四)奇瑞汽车零部件
芜湖奇瑞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汽车零部件”)成立于2005年9月2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汽车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辅助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441,123.05万元、2022年9月30日净资产-3,259.10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932,923.84万元、2022年1-9月净利润487.97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汽车零部件是奇瑞汽车直接及间接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
(五)奇瑞商用车
奇瑞商用车成立于2001年5月24日,注册资本200,900万元,注册地为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717号科技产业园8号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机动车改装服务;集装箱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创业空间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二手车经销(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2,635,509.91万元、 2022年9月30日净资产193,029.90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661,049.12万元、2022年1-9月净利润39,019.7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商用车是奇瑞控股直接及间接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
(六)奇瑞科技
奇瑞科技成立于2001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189,255万元,注册地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鞍山路,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707,723.05万元、 2022年9月30日净资产471,023.99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156,320.84万元、2022年1-9月净利润4,501.73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奇瑞科技是奇瑞汽车的全资子公司。
(七)芜湖达奥
达奥(芜湖)汽车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达奥”)成立于2002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为21,554.61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南路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芜湖达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总资产49,900.17万元、净资产6,523.91万元、营业收入71,185.41万元、净利润1,106.1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芜湖达奥为奇瑞科技的控股子公司。
(八)东南汽车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汽车”)成立于1992年05月21日,注册资本为278,366.998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东南大道6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集装箱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东南汽车为奇瑞汽车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增加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系公司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持续增长所致。
(二)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公司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 2024 年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进行结算,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6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践行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益丰富的海外布局对经营管理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团队中国际化力量以保障公司平稳发展和有效决策,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袁永彬先生、李中兵先生、杨晓明先生、刘良先生、袁若仑先生、陈忠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开国先生、蒋琪先生、马黎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马黎珺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在公司征询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对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并征求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昊先生、王涛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相关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同意选举陈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袁永彬先生:1962年9月生,博士学历,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1979年至1983年就读于华东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业,获学 士学位。1984至1987年就读于日本东北大学材料强度专业,获硕士学位。1988年至1991年,就读于美国密州理工大学运筹管理学专业,获机械工程博士学位。1991年至1998 年初在ABEX公司(Abex Inc.)历任工程师、开发部经理。1998年至2004年在天合汽车集团(TRW Automotive Holdings Corp.)北美技术中心历任高级经理、亚太区基础制动总工程师,2000年被评为天合汽车集团院士。2005年至2007年担任奇瑞汽车研究院副院长。2009年至2011年担任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中国工作委员会(C-WP29)专家。2010年至2014年担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制动器委员会理事。2014年至今担任国务院侨办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2004年6月至2023年6月,历任伯特利公司董事长和/或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担任伯特利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中兵先生:1977年7月生,双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年5月至2006年3月,任奇瑞股份材料部负责人,2006年3月至2009年2月,任奇瑞股份东方之子、瑞麒G6项目经理兼材料部部长,2009年3月至2012年11月,任奇瑞股份瑞麒G6(B级轿车)车型总监兼系统技术平台部部长,2012年12月至2014年11月,任奇瑞股份瑞虎5(A级SUV)车型总监兼A2产品开发管理部部长,2014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奇瑞股份试验与工程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兼产品技术中心核心技术部副总监,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任奇瑞股份前瞻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兼智能车业务发展总监、芜湖汽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任吉利汽车资深总工程师兼KC平台总监,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任奇瑞科技技术总监,2020年7月至今历任奇瑞科技执行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历任得壹能源执行总裁、总经理,2022年2月10日至今,任伯特利股份公司董事。
杨晓明先生:1963年10月生,博士学历,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1995年7月至2003年12月,加入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先后在工程、运营等部门担任管理职务。2004年3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德尔福连接器系统全球副总裁兼亚太区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7年12月,出任德尔福中国区总裁。2018年1月至今,担任安波福中国及亚太区总裁。。
刘良先生:1962年11月生,工学博士,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截至2004年,历任福特、伟世通公司高级工程师,高级经理,总监。截至2016年,历任威伯科(现采埃孚商用车事业部)亚太区总裁,威伯科全球商用车及卡车事业部总裁。2016年至2018年任观致汽车COO,CEO。2019年至今,任创石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新良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京西重工有限公司顾问,邦奇动力公司独立董事,路普能源公司(Loop Energy)顾问。
袁若仑先生:1994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美国国籍。2017年至2019年,任drive.ai软件工程师。2019年,任苹果软件工程师。2020年至2021年,任优步软件工程师,2021年至2022年,任Aurora Technologies软件工程师。2022年至2023年,任伯特利股份公司营销中心销售经理。2024年至今,任伯特利股份公司营销中心国际销售副总监。
陈忠喜先生:1972年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拥有中级会计师、内部审计师、注册税务筹划师、高级经济师等职称。1995年6月至2002年2月,历任滁州塑料(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科长。2002年3月至2006年6月,历任滁州扬天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总账会计、财务经理。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任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5年6月,任伯特利有限财务总监。2015年6月至2023年6月,任伯特利股份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6月至今,任伯特利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今,任伯特利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李开国先生:1962年4月30日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毕业于中国湖南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机械工业科技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人事部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曾任重庆汽车研究所部件试验研究部工程师、副主任和主任,重庆汽研汽车试验设备开发中心总经理、重庆汽研副所长及党委委员。中国汽研董事、副总经理和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现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的监事长,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蒋琪先生:1974年1月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1996年在青岛市司法局工作,1996年-2009年,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9年-2021年11月,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管理合伙人。2021年11月至今,任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全国董事局主席、管理合伙人。2021年9月6日至今,任伯特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马黎珺女士:1990年7月生,会计学博士,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同年8月加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担任讲师,2021年1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财务、公司治理、资本市场与证券分析师等领域的研究和教学,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青年学者称号。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金及央企研究课题。兼任《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等学术期刊匿名评审专家,担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ESG分会理事。2022年10月28日至今,任伯特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张昊先生: 1980年10月10日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长;2017年5月至2018 年3月,就职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高级主任会计师;2018年3月至 2022年3月,就职于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任财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任瑞庆汽车发动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22年10月28日至今,任伯特利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涛先生:2000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伯特利股份公司总经办助理管理师。
陈艳女士:1995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任伯特利股份公司项目工程师,2019年7月至2023年5月任伯特利股份公司审计师,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任伯特利股份公司高级审计师,2024年5月至今任伯特利股份公司审计部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69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到会职工代表192人,实际到会职工代表192人。
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与会职工代表经审议并表决,一致同意选举陈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建之日起算。
陈艳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6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工作,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现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仅就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64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津贴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度按此标准开始执行。
同时,为激励外部非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管理与决策,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体现风险报酬对等原则,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参照独立董事的上述津贴标准,为董事会成员中未在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即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后的津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度按此标准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董事会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6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因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10股转增4股。扣除权益分派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15,8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433,235,729股,共计转增173,294,291股。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调整至606,545,820股,相应地需要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43,325.1529万元人民币变更为60,654.582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份总数由43,325.1529万股变更为60,654.5820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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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在《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62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本次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61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5,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5,4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9日。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8月12日,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骆美化女士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9月3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67)。
4、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19年12月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5万股。
6、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0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的方式公示了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0年7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0万股。
8、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
12、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
注:上述数据统计时间节点均以对应的解除限售上市日为基准。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登记完成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7月21日届满。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日之间满足48个月间隔的要求。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0,654.582万股的0.01%。具体如下:
■
注: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完毕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万股增加至8.54万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9月9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85,400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内容。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此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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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登记程序。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60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9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90,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2021年6月29日,公司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902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89.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510.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14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607.77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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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7月16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5日,本公司与WBTL DE SALTILLO S. de R.L.de C.V.(以下简称“伯特利墨西哥”)、芜湖伯特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材料”)、芜湖伯特利电子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电子”)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7 月 7 日,本公司与伯特利墨西哥、BANCO BASE S.A.I.B.M、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与安徽迪亚拉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亚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金桥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1月12日,本公司与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伯特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乳山支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12日,公司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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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3,269.9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4年3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人民币。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墨西哥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10.4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1万吨铸铝汽车配件加工项目”中“原有1万吨汽车配件铸铁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部分变更为“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底盘结构件轻量化升级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420.81万元用于上述项目建设。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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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威海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底盘结构件轻量化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应市场需求变化,变更募投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的使用所致。
注2:“墨西哥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的原因系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汇兑差异等的净额投资所致。
注3:“年产5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1万吨铸铝汽车配件加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的原因主要系建设款项尚未完全支付所致。
注4:“补充流动资金”、“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资所致。
注5:“墨西哥年产400万件轻量化零部件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自2023年9月份开始小批量生产,截至2024年6月30日投产时间较短,尚未满一个会计年度,暂无法计算效益情况,也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6:“年产5万吨铸铁汽车配件及1万吨铸铝汽车配件加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募投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经济效益、经营周期已发生重要变化,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7:“下一代线控制动系统(WCBS2.0)研发项目”为研发项目,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附表2: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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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58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伯特利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8)。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日之间满足48个月间隔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0,654.582万股的0.0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昊先生和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2024年初至今主营业务增长超出预期,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业务规模将相应增长。因此,公司增加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规模,增加预计后公司2024年度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的金额由439,000万元增加至46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增加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5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伯特利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9)。
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日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日之间满足48个月间隔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0,654.582万股的0.0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10股转增4股。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调整至 606,545,820 股,相应地需要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公司根据上述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津贴水平,调整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度按此标准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调整董事会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袁永彬先生、李中兵先生、杨晓明先生、刘良先生、袁若仑先生、陈忠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在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且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后,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开国先生、蒋琪先生、马黎珺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提名张昊先生和王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推进公司ESG(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工作,提升公司ESG管理水平,现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将原《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中兵回避表决。
由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2024年初至今主营业务增长超出预期,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业务规模将相应增长。因此,公司增加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规模,增加预计后公司2024年度与奇瑞汽车及其关联方在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的金额由439,000万元增加至461,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增加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3596 公司简称:伯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