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71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建设项目“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285,71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9.8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1,091.43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4,021.5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547,069.8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83434_G03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7,069.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243,890.72万元。

  2、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并同意向新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800万元投资建设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29,173.24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综上,现有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注1: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78,687.00万元,将使用原募投项目“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6,504.00万元用于本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合计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

  2: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及“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整体建设工厂量大、环保节能要求高、建设标准高,选用了技术成熟可靠、满足产品基数要求和生产效率的先进设备,项目建设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工艺、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及调试等环节,建设周期较长,厂房、设备等相关款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

  (2)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整体经营角度出发,在不影响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对项目资本支出进度进行适度管控。

  综上,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的影响,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延期。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建设项目“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70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大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73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汇编 2024》有关内容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具体追溯调整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及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风电行业与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2024年经营计划,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三一重能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2024年上半年,行动方案主要举措的进展及成效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年上半年,中国风电行业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达到25.84GW,同比增长12.4%。2024年上半年,行业招标项目较多,行业需求旺盛;国家出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以大换小”等一系列政策,国内风电行业有望保持稳健增长。2024年上半年,海外风电市场发展态势良好,中国企业加快了海外市场拓展的步伐。

  面对行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营质量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产品研发能力保持领先;推进全球化转型,在海外多地取得新突破;践行数智化与低碳化战略,推进智能制造与智慧服务、推动绿色转型;提升风资源开发、营销和服务能力,全方位提升客户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80亿元,同比增长34.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亿元,同比下降46.9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43.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2.86亿元。

  1. 坚持高质量发展,公司经营保持稳健

  报告期内,公司将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一大经营原则,经营质量总体上保持较高水平。

  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80亿元,同比增长34.88%;

  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7.73亿元,销售回款率(当期回款/当期含税销售额)超过100%;

  风机盈利能力领先:公司总体毛利率16.01%,较去年下半年环比增加4.82个百分点;其中,风机业务毛利率15.13%,环比去年下半年增加6.14个百分点,上半年已连续两个季度改善,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成本费用控制有效:期间费用率15.33%,同比下降4.58个百分点,费控工作初见成效;2024年伊始,公司即发动多部门联动、全员参与推动降本控费工作,通过战略联盟、资源锁定、研发创新等降本方法的应用和实施,力争实现全年显著降本;公司严格执行降本控费管理制度,设立降本激励政策,对费用进行精细化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资产质量保持高水平:公司应收账款35.38亿元,较年初减少2.95亿元,由于客户优质,公司应收账款保持高质量;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4.19%,财务结构稳健。

  2. 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产品研发能力保持领先

  研发创新是公司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公司秉承“一切源于创新”的理念,投研发就是投未来。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3.7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07%,主要投向大型化、海外、海上产品以及多种型号产品的试验、检测及认证。公司高度重视风电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针对高管、管理层、核心骨干开展对应的培养计划。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773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14.35%,其中硕士以上人员376人,占研发人员比例为48.64%。公司上半年新增取得15项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累计取得219项发明专利、607项实用新型专利,在风机整机、核心零部件穿透研究及风电场开发等领域,取得了系列成果。主要如下:

  (1)风机整机

  公司持续推动大兆瓦机组的开发和优化,8.5-11MW平台产品获得客户信赖,已获取批量订单。2024年5月至6月,公司中标内蒙古能源乌拉特中旗项目和内蒙古能源克什克腾旗项目,共150台10兆瓦机组。报告期内,15MW陆上风电机组已完成技术开发、基本完成机组试制,并同步进行共平台海上机型拓展开发。海上风电机组认证有序推进, SI-23085样机于2023年6月并网,经过测试验证,于2024年5月获取型式认证证书。

  (2)核心零部件

  持续推动叶片和发电机两大自制零部件的研发设计,提高设计和应用的效率。

  叶片方面:基于自有软件平台,实现叶型高效低载,适配性强,可靠性高,全面持续推动拉挤材料主梁的轻量化和可靠性设计,达到气动、结构与整机整体协同,实现发电量和度电成本的最优平衡。

  发电机方面:批量应用铝绕组及铝缆技术,采用优异的电机绕组和硅钢比例、合理高效的冷却散热系统,各型号发电机具备损耗低、效率高、温升合理、可靠性高;对于超大兆瓦电机,通过优化散热结构降低发电机整体高度,解决大兆瓦双馈机组运输问题;改进海上双馈电机滑环冷却系统风冷方案,增加进风过滤和出风口碳粉收集功能,采用两级过滤系统满足海上长周期运维需求。

  (3)风电场开发

  采用“无人机+AI”地貌识别技术进行微观选址,效率大幅提升;利用三维电线路设计平台提高选线定位与实测数据一致性,缩小高程误差,减少外业终勘时间;自主研发第四代混塔技术体系及混塔空腔基础结构计算软件,依托数智化建设平台,实现超高混塔技术高效落地与应用;提出生态景观型风场理论、建立风场景观设计方案库,指导风电场的生态景观规划与设计;基于AI识别技术的集电线路在线监测技术,实现集电线路在线监测和预警。

  3. 推进全球化转型,海外多地市场取得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海外业务拓展并取得显著进展。

  市场取得新突破:公司完成首个印度项目的吊装发电,建立标杆业绩,获得客户认可;公司在印度、东南亚、中东区域成功中标多个项目,在多个国家实现市场突破,在谈合同装机容量较大,全年海外新增订单有望实现高速增长;积极推进、并已完成多家大客户准入工作。上述工作与进展,为后续年度海外订单的批量交付、海外收入的高速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绿地项目进展积极:公司在中亚地区成功获得吉瓦级绿地项目的开发权,目前正在推进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海外布局有序推进:公司在巴西、阿联酋、菲律宾、南非等多地成立子公司,推进全球化业务部署和推进;加快海外产能建设,推动印度工厂扩产,筹备哈萨克斯坦工厂建设,加强海外保供能力;

  海外业务能力建设:公司优化海外业务整体流程体系,开展研发、销售、交付、运维体系化能力的建设;引进一批国际化风电人才,增强海外人才队伍厚度,海外业务整体能力明显提升。

  4. 践行数智化战略,推进智能制造与智慧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一切业务数字化、核心业务数据化、关键系统平台化”的发展策略,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与智慧运营。

  智能制造方面:

  公司为国家工信部认定的第五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现有北京、韶山、郴州、巴彦淖尔、张家口、通榆、塔城、哈密等多个智能工厂;其中北京主机工厂为行业首座5G智能制造工厂,通榆工厂获得工信部授予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韶山叶片工厂打造了行业首个叶片智造数字元平台。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保持行业领先。

  郴州主机智能制造2.0产线实现稳定达产,实现偏航组件、轮毂组件的全自动生产,生产效率相比原生产模式大幅提升,作业人员大幅减少,生产过程得到深度管理,产品关键装配质量明显提升;智慧物流体系通过5G网络完成全连接,从来料存储到分拣、配送全流程进行系统管理,仓储物流效率和配送及时率大幅提升。

  以韶山叶片基地为试点,突破叶片后处理自动化和数智化制造运营技术,实现AI算法、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在人效管理、质量管理的应用,力争打造叶片行业第一个世界级智能制造工厂。通过自主研发的以制造运营管理系统(MOM)和设备互联平台(IOT)为核心的制造运营平台,重点聚焦叶片质量全流程数字化管控,实现叶片质量数据自动采集和模具参数预警,建立质量问题知识库,支持叶片生产全过程质量数字化管控和全流程追溯,全面提升叶片质量。

  智慧服务方面:

  公司根据风电行业特点,全面升级智慧测风平台、智能运维服务平台、工程管理平台和风光储运维平台,多个系统软件实现国际化拓展并推动多项国际订单转化;基于AI算法实现智慧服务取证智能化分析和大部件运输物流异常预警,全面实现从制造到服务全流程数智化提升;通过国内外智慧风场产品部署的流程优化,打造系列产品正规化建设及运维模式;实现风机实时状态监测和叶片故障预警,风机故障预警算法等多项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5. 践行低碳化战略,推动绿色转型

  公司作为风电领域的重要成员,以推动绿色能源革命为己任,始终致力于提升风电机组的效率和可靠性,以具有竞争力的风机产品为“双碳”目标与社会经济发展绿色转型贡献力量。2024年上半年,公司提供的风电机组发电量约2,030万兆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57.71万吨。

  公司专注于生产和运营的低碳转型,积极推动产品低碳化设计和可回收技术的研究。公司通过对供应商进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训,推动供应链企业共同开展碳资产管理,将减排实践传递至整个供应链。同时,公司启动了环境产品认证、科学碳目标倡议、碳排放披露项目等多项国际认可的碳信息披露、碳目标提报工作,树立公司“绿色”形象。

  6. 提高风资源开发、营销和服务能力,致力提升客户满意度

  上半年,公司组建了新能源投资开发专门团队,大幅扩充专业队伍,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与地方风能资源、市场资源优势互补,加大当地风资源获取力度并取得积极进展。截至上半年末,公司在手储备待开发的风资源规模较大,目前在建的自建风场规模超2GW。

  公司坚持客户至上,致力于超越客户预期、提升客户满意度。上半年,公司开展营销与服务“三全行动”,动员各级干部到风场实地调研、拜访客户,了解客户服务需求,从订单、交付到后市场运维,全方位提升客户服务质量。与此同时,公司以客户质量为导向,推进研发质量、供应商质量、制造质量、售后质量、体系质量的提质增效工作。

  上半年,公司凭借较为充足的在手订单,国内陆上风机对外销售容量3.3GW,同比增长121%,创造历史同期最好交付业绩。海上风机方面,基于良好的研发储备与进展,公司积极推进市场拓展并取得明显进展,力争下半年尽快实现海上风电的突破。

  二、共享发展红利,注重投资者回报

  1. 持续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始终致力于为股东提供长期的投资回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已于2024年6月19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06,150,214.30元(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19%,较2022年年度现金分红增长38.06%。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公司将持续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投资价值,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全体股东。

  2. 积极实施股份回购

  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3.00元/股,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公司董事长周福贵先生提议:在原回购方案公告的基础上加大回购力度,将回购金额上限提高至人民币50,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进展公告,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51.5841万股,金额达3.24亿元。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打造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沟通交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规原则,“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市场信心。

  2024年上半年,公司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打造资本市场良好形象,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公司围绕《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发布了“一图看懂三一重能2023年年报”和“一图读懂三一重能2023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对定期报告和ESG报告进行更直观的解读。

  (2)2023年年报披露后,公司邀请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举办投资者交流会;邀请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数十位机构投资者及分析师参加以“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的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就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交流,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此外,公司通过路演、反向路演、券商策略会等形式,面对面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与公司的关系。

  (3)公司在年度及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中,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通过设置提问、网络投票、邀请中小投资者现场参观等环节,充分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增加中小投资者认同感。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积极维护中投资者权益。

  (4)公司通过官网的投资者关系专栏、邮箱、专线电话和上证e互动平台,对投资者提问给予及时回复,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面向中小投资者,持续开展投资者开放日活动,邀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参观公司智能工厂、智慧风场,参加公司产品发布会及展会,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交易所组织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利用好“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及上市公司协会、交易所搭建的各类线上线下平台,增强投资者交流的便捷性、有效性。

  四、筑牢治理基石,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高度重视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公司围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完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三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9项治理制度的修订及发布,完善了独立董事监督体系,也加强了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

  (2)公司全力支持和保障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积极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督促其按时完成培训课程;组织开展针对减持相关新规的专项学习,提升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合规意识,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

  (3)公司全力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强化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力度。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编制阶段,公司召集独立董事现场召开沟通会,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专项报告及重大事项进行专项讨论。并且,公司在董事会召开前,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沟通讨论相关议案内容,形成独立董事意见后呈报董事会。此外,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度2024年工作计划,确保独立董事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4)公司将规范运作要求嵌入业务,加强全过程管理,坚持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复盘,合规治理管理部门定期开展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产出售、诉讼等重大事项的合规复盘,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的同时,对外信息披露及时、完整、准确。

  五、强化管理层责任,坚定发展信心

  公司管理层的薪酬采取薪酬总包与企业效益同向联动的机制,2024年上半年,公司根据结合经营目标、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管理层薪酬方案。管理层的实际薪酬总额将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层的工作业绩及贡献、绩效考核等因素综合确定。同时,公司基于战略发展及年度经营计划,分解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到个人,与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签订经营责任绩效合约,将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深度捆绑,激励管理层及核心人员发挥管理、技术及业务骨干的潜能以完成目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该计划的人员为公司董监高、中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779人,该计划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届满后计划的权益分期归属到个人。该计划深度绑定了股东、公司及核心员工的利益,提升了激励对象的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此外,公司已在定期报告、期权行权等重大事项的窗口期,以书面形式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学习并遵守股票买卖限制性规定。公司持续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严格规范董监高对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杜绝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窗口期交易公司股票等违规行为。

  六、贯彻ESG理念、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相关事宜,做好低碳化模范带头。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围绕ESG开展如下工作:

  (1)公司已披露《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向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披露了公司在经营、生产、绿色产业链建设等工作中对于 ESG 议题所秉持的理念、建立的管理方法、推行的工作与达到的成效。

  (2)公司已制定了以“绿色发展”、“人才兴企”、“卓越品质”和“诚信从商”为支柱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启动ESG体系建设,从治理(董事会)、管理(ESG领导小组、ESG工作组)和执行(ESG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三个层面共同推进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

  (3)2024年上半年,公司已加入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中国ESG联盟,致力于把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商业战略和运营,引领风电行业的绿色发展,同时与其他成员共享ESG领域的最佳实践与低碳技术创新,推动供应链绿色转型。

  公司将坚持以“推动人类高效使用清洁能源”为愿景,致力于成为全球清洁能源装备及服务的领航者,积极推进减碳目标和行动,推行制造环节的智能化升级等一系列节能行动以降低能耗和碳排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未来,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调整优化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专注主营业务,推进长期战略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治理水平,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72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285,71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9.80元。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1,091.43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4,021.5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547,069.8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83434_G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200.3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57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2.公司已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4,021.58万元(不包含增值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11,739.30万元(不包含增值税)、增值税金额为704.36万元。

  3.公司已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其中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使用安排中包括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7.31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

  5.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800.00万元投资建设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6.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制度,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星沙支行190102302920036882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世纪支行4305018637360000089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中路支行431601888013001687135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梦泽园支行591178691718用于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变更用于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转至中国银行长沙市股份有限公司梦泽园支行585980190417,并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110906551910306用于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110062083013003630715用于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变更用于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梦泽园支行592481739985,暂未完成销户。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单位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单位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单位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33,540.15万元。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7.31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3、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7日、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三一重能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原募投项目“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并同意向新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48,647.77万元为扣减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2,443.66万元(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

  2、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分别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将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将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和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3、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三一重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其中截至2024年3月31日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和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638.48万元、1,794.4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实际转出时,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和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662.30万元、1,794.40万元。

  4、上述表格中出现与上期累计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4,367.41万元。鉴于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将使用原募投项目“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6,504.00万元用于本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合计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则上述表格中“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107,863.41万元。

  公司代码:688349                                公司简称:三一重能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