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46,168,3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聚焦于新能源发电与锂电两大核心领域。新能源发电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以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环卫一体化;锂电业务为碳酸锂、氢氧化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李家沟锂矿项目工程建设和采矿系统试生产。
1、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发电上网销售至国家电网,结算电费实现收入。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投运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9.77万千瓦(风力发电装机规模为127.38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为2.39万千瓦),其中,会东淌塘二期12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24年1月建成并网发电,雷波拉咪北7.2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24 年6月建成并网发电。2024年上半年实现发电量24.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7%,主要原因是会东小街一期16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23年9月建成并网发电、淌塘二期12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24年1月建成并网发电,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公司风电场主要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美姑县等高海拔地区,风资源优势明显,平均利用小时数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同时,公司依托控股股东四川能投集团能源结构及资源优势,积极争取四川省“多能互补”新能源指标,与控股股东所属公司共同组建成立了甘西新能源、会东风电、美姑风电和马尔康新能源四家合资平台,在理塘、马尔康、会东、美姑四地开展180万千瓦新能源指标的核准及备案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150.08万千瓦光伏风电项目的核准/备案,目前正在有序开展项目开工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2、垃圾焚烧发电和环卫一体化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焚烧发电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以BOT模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业务,在特许经营期间(通常为25至30年)根据相关协议向政府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运营管理垃圾焚烧发电厂向电网销售电力实现电费收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个,总装机规模15.65万千瓦,日处理垃圾能力6,800吨(日处理规模居四川省前列),年处理垃圾能力248.2万吨。2024年上半年处理生活垃圾137.94万吨,实现发电量5.48亿千瓦时,分别同比增长7.26%、3.85%,项目主要位于四川雅安、遂宁、广安、射洪、泸州、自贡及河南长垣、内蒙古巴彦淖尔等地。
(2)环卫一体化业务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公司环卫一体化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项目主要通过投标等市场化方式获取,为地方政府提供垃圾清扫与收集、垃圾清运、绿化带养护、河湖整治工程等环卫服务,并收取服务费。报告期内川能环保环卫作业清扫面积5,071万㎡',清运垃圾69.84万吨,中标7个项目,合同金额4,947万元。
3、锂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锂盐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通过采购锂精矿以及硫酸、氢氧化钠等材料,统一调度安排生产成锂盐,主要产品为电池级氢氧化锂、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所属鼎盛锂业在甘眉工业园区已建设投产锂盐产能1.5万吨/年,其中电池级碳酸锂1万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5,000吨/年,2024年上半年共生产锂盐产品3,755.4吨;公司所属德阿锂业3万吨/年锂盐项目建设工作正全面推进中,截止报告期末厂前区(含办公楼和职工服务中心)已完工,并于2024年3月投入使用,仓储区正推进精矿库、转运站等土建及钢结构安装工作,生产装置区正开展碳酸锂、氢氧化锂等生产车间的钢结构吊装,同步开展回转窑、酸化窑、冷却窑及各类生产设备的安装工作。
4、锂矿项目建设及采矿系统试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能投锂业继续推进李家沟锂矿项目工程建设。其中,采矿系统于2024年5月预转固,采选系统计划于2024年第三季度开始联动试车,尾矿库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拦水坝、初期坝、环保坝填筑,库外排洪导水投运,正全力推进防渗膜敷设、右岸截水沟施工、清库和坡面支护等工作。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5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连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6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范艾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2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4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15一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楼162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说明: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代理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及代理人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与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9:00一12:00,13:00一17:00。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67171335
邮 编:610000
电子邮箱:xy@cndl155.com
(四)会议费用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六、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参加会议回执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5,投票简称:“川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现场会议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现场会议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
注:1、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
2、本表可自行复制,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我个人(单位)持有_______________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1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公司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由1,475,926,818股变更为1,846,168,34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比
■
三、其他事项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有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发行股份的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故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0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204.50万元,其中:本部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9.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1万元,其他鉴证服务费用4万。
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230万元(以目前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其中:本部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14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5万元,其他鉴证服务费用不超过3万。本期审计费较去年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通过合并整合,业务主体及规模不断增加,审计工作量及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增加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
基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表现,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生效日期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及项目人员资质证照;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9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号),公司向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26,931,295股,发行价格为22.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7,534,594.3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4,024,971.1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3,509,623.1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4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7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 56,179.85万元,其中:本半年度使用0.00万元,以前年度使用56,179.8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4,460.49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89.38万元)。
(二)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17,599,375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65,209,493.7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14,396,628.7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50,812,865.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6日出具《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1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0.0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2,251,880,895.18元(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与验资报告中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1,068,030.18元,系待支付法定信息披露费、印花税及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和履行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1月,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成都新华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环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巴彦淖尔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彦淖尔川能)、长垣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垣川能)在建行成都新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开户行及财务顾问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6月,公司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东能源)就两个募投项目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成都锦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成都东大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行及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签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附件2《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2022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611.91万元,其中,8,596.8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2024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9,231.20万元,及同意以募集资金向会东能源提供借款152,300万元,专项用于“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1-244号)。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控股孙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及《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2022年5月16日,川能环保、巴彦淖尔川能、长垣川能分别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50万元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有效期为1年。上述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到期后,川能环保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于2023年10月17日续签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其余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续签。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等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同意将本次暂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7月10日,川能动力与建行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50万元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合同有效期为1年。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4,460.49万元,该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
2.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29,648.58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4,460.49万元,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225,188.09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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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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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以及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2024年1-6月实现的效益为募集资金到账前自筹资金投入产生的效益。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3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6,168,3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5,386,934.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307,053,613.6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07,670,249.22元,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3,535,093.1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307,670,249.22元。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股本、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6,168,3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5,386,934.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利润分配有关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并将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4-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