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5,533,54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1,349,981股,即以724,183,5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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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总股本517,273,97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735,533,549.00元,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比较期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会馆街55号绿地外滩中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小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于2024年8月22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同意《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44”号)
三、同意《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新增部分的无限售股上市流通。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528,623,958股变更为735,533,54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528,623,958元变更为735,533,549元。
除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更新及监管要求,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部分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新。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临2024-045”号)
四、同意《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五、同意《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六、同意《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在委员会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管理职责。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实施细则,形成《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公告》(“临2024-046”号)
七、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4-047”号)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会馆街55号绿地外滩中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监事会对《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该报告,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4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含税)。
● 以公司总股本735,533,54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1,349,981股,即以724,183,568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205,168.2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89,499,885.01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经董事会决议,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735,533,54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1,349,981股,即以724,183,5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股利43,451,014.08元,现金分红约占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2.86%。
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6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绩效,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在委员会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相关管理职责,并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实施细则,形成《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修行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8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博成路850号上海世博展览馆B2层5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
至2024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42、043、044、045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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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登记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一11:30;下午1:00一4: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登记工作委托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
4、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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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拟在股东大会当日现场办理参会登记的,登记时间为10月8日12:45-13:20。
六、其他事项
1、咨询方式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336628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交线路:地铁8号线等。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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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5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528,623,95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024年6月2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权益分派,新增部分的无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528,623,958股变更为735,533,54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28,623,958元变更为735,533,549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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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将《公司章程》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均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不再一一列示。
除上述表格所列条款修订以及“股东会”表述的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三、议事规则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前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也一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 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826 公司简称:兰生股份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