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深科技成都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事宜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科技成都自2023年1月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经营情况良好,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2023年1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3年11月24日公司202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深科技成都于2023年12月5日向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报材料,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自2023 年12月6日起停牌。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收到深科技成都的通知,其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3120003),北交所已正式受理深科技成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详细情况可查阅深科技成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深科技成都于 2024年1月10日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4年3月19日,深科技成都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一轮问询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深科技成都于 2024年5月10日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2024年6月21日,深科技成都与保荐机构提交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的回复》已在北交所官网披露。深科技成都于2024年8月19日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截至披露日,深科技成都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事宜正在推进中。
2、关于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退还进展的事宜
为盘活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与深科技重庆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拟签订《土地使用权退还及相关事宜的处置协议》,深科技重庆向有权机关退还N4-18-1/03、N4-19/03(部分)、N4-12/03(部分)号宗地共计约539亩的土地使用权及上述宗地对应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3,861.8584万元人民币,鉴于深科技重庆退还金额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的补偿金额一致,为简化流程,应退还资金和补偿款相互冲抵,冲抵后互不退还。
对于N4-19/03号宗地最北侧由深科技重庆已建2栋危化品仓库用房(建筑面积975㎡),随N4-19/03号宗地(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回而一并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购。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指定国有公司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深科技重庆建设危化品仓库用房的实际建安费进行审核,最终上述危化品仓库用房收购价格以国有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的建安费结果为准,待深科技重庆完成N4-18-1/03、N4-19/03(部分)、N4-12/03(部分)号宗地共计约539亩的土地使用权对应的不动产权证分宗注销后2年内,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指定国有公司支付深科技重庆收购价款。以上事项已于2024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截至披露日,该事项正在持续推进中。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 2024-02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回事项概述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重庆”)于2017年成立,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99号,2017年12月底以招拍挂方式获得重庆市渝北区唐家沱组团N标准分区N4-18-1/03、N4-19/03、N4-12/03号宗地土地使用权共计700.9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2019年5月(一期一阶段)开工建设,2021年11月投产,已建成园区占地约132亩,建筑面积9.02万平方米。
受客户方业务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深科技重庆按照当时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对未来业务开展的评估,暂缓了N4-18-1/03、N4-19/03(部分)号宗地共计约400亩的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经地方政府与深科技重庆公司沟通协调,达成用地部分建设、部分收回的初步共识。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收回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进展的议案》,同意深科技重庆与渝北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退还及相关事宜的处置协议》。
为盘活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与深科技重庆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退还及相关事宜的处置协议》,深科技重庆向有权机关退还N4-18-1/03、N4-19/03(部分)、N4-12/03(部分)号宗地共计约539亩的土地使用权及上述宗地对应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3,861.8584万元人民币,鉴于深科技重庆退还金额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的补偿金额一致,为简化流程,应退还资金和补偿款相互冲抵,冲抵后互不退还。
对于N4-19/03号宗地最北侧由深科技重庆已建2栋危化品仓库用房(建筑面积975㎡),随N4-19/03号宗地(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回而一并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购。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指定国有公司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深科技重庆建设危化品仓库用房的实际建安费进行审核,最终上述危化品仓库用房收购价格以国有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的建安费结果为准,待深科技重庆完成N4-18-1/03、N4-19/03(部分)、N4-12/03(部分)号宗地共计约539亩的土地使用权对应的不动产权证分宗注销后2年内,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指定国有公司支付深科技重庆收购价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本次事项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退回部分土地,涉及政府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和深科技重庆土地出让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已于2018年计入公司其他收益科目,本次退回部分土地,将产生损失6,354.33万元,处置土地使用权产生利得906.9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税后净利润共计5,447.39万元人民币。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收回深科技重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根据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28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实际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及利率互换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利率互换、远期结售汇、平仓和展期业务等。
2、交易额度: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净买入或净卖出余额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和开展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的利率互换业务;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一、开展的衍生品业务概述
1、 交易目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进出口业务,存在大量外币收付需求,同时也会产生大量存货、应收、预付等美元资产。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锁定未来进口付汇成本和出口收汇利润,目的是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和利率波动风险,规避美元资产贬值风险。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
2、 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任意时点开展远期结售汇、平仓和展期业务的净买入或净卖出余额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及开展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的利率互换业务。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 交易方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利率互换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资质且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平仓和展期和利率互换等,交易品种与公司实际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币种等方面紧密相关。
4、 交易期限: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交易金额及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1、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在净买入或净卖出余额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DF(远期结售汇业务)、平仓和展期交易和开展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的额度范围内的利率互换业务。
2、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存在因汇率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衍生品单边亏损的市场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到期日的即期汇率优于合约中约定的远期汇率。利率互换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利率变动导致互换的价值发生变化,可能存在收益减少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并通过平仓或展期交易控制风险,保障交易目标的实现。
3、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可能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流动性强的金融衍生品开展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公司已经制定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项制度公司成立了由财务总监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金融衍生品业务。
4、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遵守在授权范围内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及时制订应对方案。
6、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管理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7、公司审计机构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利率互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交易对手提供的价格或公开市场可取得的价格确定。
2、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出具的可行性报告;
3、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29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9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深科技城C座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提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2024年8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4-025)。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2)邮政编码:518035
(3)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传 真:0755-83275075
(5)联 系 人:钟 彦 刘玉婷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1
2、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意见: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25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2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本公司会议中心,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经营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4年6月30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刘汉清先生、刘燕武先生、董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收回全资子公司深科技重庆土地使用权及相关事宜进展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4-027)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4-028)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4-029)
审议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4-026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监事,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