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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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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38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营企业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联营企业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所持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安德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科技”)48.55%的持股比例,在安德福能源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发展”)申请信贷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36.00万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关联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关联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联营企业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安德福能源发展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申请人民币9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为安德福能源发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并分别与广发银行南京城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广发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900万元的48.55%。

  2、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7月28日。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中国银行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48.55%。

  2、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

  3、保证范围:该主债权之本金,以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7,434.3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总余额(含本次)为6,069.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广发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中国银行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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