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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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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4-042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二审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等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已取得二审判决,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诉讼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

  ●  涉案金额:公司一审本诉诉请金额为70,482,661.62元(变更后诉请金额为66,974,265.49元);杭州海维二审上诉诉请金额为14,329,535.57元;一审判决杭州海维向公司支付租金等款项合计为28,087,015.52元(2023年9月23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占有费及相关费用另计)。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因杭州海维及各连带保证人履约能力较差,且杭州海维已被第三人申请破产清算,本次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结合本次判决后续实际执行情况确认相关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与杭州海维、海徕(天津)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龚兆庆、张晓玲就杭州大酒店所属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杭州海维屡次拖欠租金及配套管理服务费等款项,公司于2023年4月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拱墅区法院”)提起诉讼,拱墅区法院于2024年3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租赁协议》于2023年9月22日解除,并判令杭州海维腾退返还该物业至公司,支付拖欠款项、占有使用费、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杭州海维不服一审判决于2024年3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起上诉。一审及上诉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038、2023-044、2024-006、2024-007号临时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作出的终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民终4650号】,具体判决如下:

  驳回杭州海维的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杭州海维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虽为终审判决,但因杭州海维及各连带保证人履约能力较差,且杭州海维已被第三人申请破产清算,本次判决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结合本次判决后续实际执行情况确认相关损益,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本次判决后续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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