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全球产业升级股票发起式(QDII)
2024年9月2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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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9月3日起(含2024年9月3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后,将仍然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如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
2024年9月2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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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9月3日起(含2024年9月3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后,将仍然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人民币A和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人民币C: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如超过1万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美元: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500美元,如超过1500美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全球价值股票(QDII)
2024年9月2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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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9月3日起(含2024年9月3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后,将仍然对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
嘉实全球价值股票(QDII)人民币: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如超过1万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嘉实全球价值股票(QDII)美元现汇: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500美元,如超过1500美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具体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并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2024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嘉实致兴定期纯债债券第二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嘉实致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嘉实致兴定期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05670)本次开放期原定为2024年8月9日(含该日)至2024年9月5日(含该日),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招募说明书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4年8月30日(含当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4年8月31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重要提示:
(1)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请遵循本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嘉实致兴定期纯债债券第二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以及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含本日),至第3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后续每个封闭期为自前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本日)起,至第3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3)本基金的投资者范围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更新招募说明书。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关于嘉实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ETF(QDII)
2024年9月2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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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2024年9月2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024年9月3日起(含2024年9月3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若节假日安排、美国证券市场、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美国假期、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