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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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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4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由于董事袁汉源先生暂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公司未取得董事袁汉源先生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书面意见,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局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公司既定的“培育医养”战略举措及工作部署,公司围绕筹建汉都医院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开展了扎实的筹建准备相关工作,汉都医院项目已具备启动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对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事项予以正式立项,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实施汉都医院立项相关工作。汉都医院项目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投资估算金额为18,651万元。上述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立项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汉都医院项目立项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号、2024-24号)。

  2.公司先后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9日召开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全资一级子公司瑞丰科技出资收购华能新材料持有的华冠新材料100%股权。经与交易对方平等协商,公司以原归属华能新材料旗下 “华能绿色包装印刷产业园项目”(简称“产业园项目”)项下建筑面积 31774.49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华能新材料将产业园项目整体土地面积 59157.95 ㎡(约 88.73 亩)的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31774.49 ㎡建设工程及产业园整体配套工程整体过户至华能新材料全资子公司华冠新材料名下作为收购股权事项的先决条件,即瑞丰科技拟通过收购华冠新材料 100%股权,实现间接收购产业园项目以用于建设云南金明源新厂区。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8,700万元。上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公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29 号、2022-36 号、2022-43 号)。

  报告期内,华冠新材料100%股权已完成过户至瑞丰科技名下,并取得了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至此,华冠新材料变更成为瑞丰科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号)。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4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代行董事局主席、

  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袁汉源先生外的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取得袁汉源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代行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袁汉源先生暂不能正常履行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职责,为保证公司董事局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经出席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同意,在袁汉源先生暂不能正常履行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间,由公司董事王毓亮先生代为履行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职责。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局运作正常,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42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取得部分董事保证2024年

  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书面

  意见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袁汉源先生外的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取得袁汉源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袁汉源先生暂不能正常履行其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职责,公司未取得董事袁汉源先生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书面意见,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已向除袁汉源先生外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了公司董事局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议案的所有材料。

  2.除董事袁汉源先生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该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未取得董事袁汉源先生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书面意见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局运作正常,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4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袁汉源先生外的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取得袁汉源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缺席董事1人(董事袁汉源先生因暂不能正常履职,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王毓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推举公司董事代行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袁汉源先生暂不能正常履行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职责,为保证公司董事局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局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在袁汉源先生不能正常履行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间,推举公司董事王毓亮先生代为履行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职责。

  本次董事局会议除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未能出席,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代行公司董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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