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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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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需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192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0,50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274元/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详见2022年12月26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目前股份回购事项暂未办理。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50,000万元向昆仑投资购买香岚健康100%股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有权在应向昆仑投资支付的购买香岚健康100%股权转让价款中优先扣减和抵销昆仑投资应偿还占用资金的任何金额,以资抵债尽快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详见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自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暨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占用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转让部分债权债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2021年4月,昆仑投资已将香岚健康100%股权转让至公司,并配合公司完成了香岚健康的工商变更登记全部手续,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部分事项尚在办理过程中。截至报告期末,通过上述以资抵债偿还占用资金、转让银行保函权益及支付现金等方式,以及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事项,剩余18,987.17万元尚未支付。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详见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财务报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5日出具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4]00000289号)。

  4、公司及子公司有多起重大诉讼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12执13485号,执行标的33,060.32万元,案号为(2024)粤0112执3606号,执行标的29,117.38万元;广州高新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12执7515号,执行标的为12,255.60万元;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执2509号,执行标的为5,891.2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对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化州中药厂制药有限公司、子公司广州白云医用胶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04执28253号,执行标的均为1,688.52万元,(2023)粤0104执28404号,执行标的均为7,006.11万元;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对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及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3)粤0105执14768号、(2023)粤0105执14768号,执行标的均为10,652.86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华县支行对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香雪智慧中医药产业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均为(2024)粤1424执375号,执行标的均为24,875.11万元;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4)粤0112执7853号,执行标的为3,095.81万元;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4)粤0105执10825号,执行标的为4,694.9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28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3日、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一037)、《关于公司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一04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一055)、《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05)、《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06)、《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30)。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辉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4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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