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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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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177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外投资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对外投资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和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朋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香港”)合资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99%,新朋香港持股1%。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外投资的公告》(2023-055号)。

  截至目前泰国子公司已完成设立手续,公司名称为:INNO INDUSTRY CO.,LTD./英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实业”)。

  根据英诺实业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在投资总额不变、控制权不变的情况下,对投资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英诺实业

  1、投资金额不变,仍为12,000万美元(含注册资本);

  2、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天元(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元”)持股99%,新朋香港持股1%,即新朋股份对英诺实业的投资转由新天元持有,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3、其余事项保持不变。

  本次投资事项需以相关职能机构以及注册地的相关部门最终核准或备案结果为准。

  二、上述股权调整主要系以下原因:

  1、厘清股权及管理架构,中国香港将是公司涉外业务管理的核心地区与区域;

  2、便于招揽国际化的人才,香港属于全球的金融中心及人才中心,公司未来的全球化布局需要更多国际化人才的引入;

  3、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更有利于公司海外配套产业链的构建。

  上述投资方案调整仅涉及公司和内部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变更,不影响实际控制权,本次审议已获得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4-02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丽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4,965,136.81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8,119,086.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4,438,230.01元,扣减2023年度已分配的利润100,330,100.00元,2024年半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2,227,216.93元。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股利0.26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20,066,020元,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13%,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4,965,136.81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8,119,086.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4,438,230.01元,扣减2023年度已分配的利润100,330,100.00元,2024年半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2,227,216.93元。

  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股利0.26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20,066,020元,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13%,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22号)。

  本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对外投资的公告》(2024-023号)。

  本议案已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现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披露如下: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4,965,136.81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8,119,086.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4,438,230.01元,扣减2023年度已分配的利润100,330,100.00元,2024年半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2,227,216.93元。

  公司董事会制订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771,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股利0.26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20,066,020元,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13%,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公告。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高于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2、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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