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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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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648                                公司简称:中邮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现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18元,共计募集资金516,120,000.00元,坐扣承销费用60,849,056.6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5,270,943.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2,830,188.68元、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787,242.4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5,653,512.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利息收入净额为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2] 差异原因说明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4,909,923.57元尚未自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2. 中国工商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误转出2,931.74元,7月5日已转回。

  3. 四舍五入形成的尾差0.0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7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执行监管协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投项目中的中邮信源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0,819.57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7,000.00万元,由于无法区分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分别投入的设备产值,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工程决算及合同付款条件影响,部分款项暂未支付

  [注2]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相关说明

  [注3] 本年投入金额29,881,749.41元,对照表中按万元汇总2,988.18万元,为四舍五入尾差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向关联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邮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购买中邮证券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邮证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为0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邮证券61.67%的股份,为中邮证券的控股股东,同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48.8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邮证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在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资金向公司关联方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委托理财制度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邮证券理财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和管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购买中邮证券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根据购买的具体产品确定。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或违约的信用风险,均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邮证券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经董事会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4)。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中邮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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