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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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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http://www.hkexnews.hk(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 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报告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出具了审阅意见。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此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2: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9,650,108股A股、640,182,604股H股,合计2,939,832,712股,占比19.84%

  注3:截至2024年6月30日,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05,155,945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67,954,1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5,966,093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5,267,966股,占比8.94%

  注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5: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6: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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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的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业务,在境内外为各类企业及其他机构客户提供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从事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顾问服务。机构股票经纪业务服务于境内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客户群,为其投资交易中国股票市场以及亚太、美国等海外股票市场,提供包括研究销售、交易执行、股票融资和交易项目推介等各类专业增值服务。金融市场业务主要从事权益产品、固定收益产品及衍生品的交易及做市、外汇交易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另类投资和大宗商品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其他投资账户管理。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另类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本集团还提供托管及研究等服务。

  1.投资银行

  境内股权融资方面,202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A股主承销项目28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318.96亿元(现金类及资产类),市场份额18.44%,排名市场第一。其中,公司完成IPO项目4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50.66亿元,市场份额15.59%,排名市场第二;再融资项目24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268.30亿元,市场份额19.10%,排名市场第一,其中现金类定向增发项目18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172.63亿元,市场份额22.74%,排名市场第一。

  境外股权融资方面,202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18单境外股权项目,按项目发行总规模在所有账簿管理人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承销规模合计12.88亿美元。其中,香港市场IPO项目7单、再融资项目3单,按项目发行总规模在所有账簿管理人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香港市场股权融资业务承销规模8.82亿美元,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一;在其他海外市场完成股权融资项目8单,承销规模4.06亿美元。

  公司债务融资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024年上半年共承销债券2,071只,排名同业第一。承销规模合计人民币8,771.19亿元,同比增长1.08%,占全市场承销总规模的6.74%,排名市场第一;占证券公司承销总规模的14.36%,排名同业第一。

  中资离岸债券业务方面,公司共完成130单债券发行,合计承销规模14.85亿美元,市场份额3.25%,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二;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结构化及杠杆融资、风险解决方案、跨境流动性管理等多元化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方面,2024年上半年公司完成A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规模人民币22.65亿元,排名市场第四。完成多单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境内并购重组交易,包括中信集团收购华融金融租赁、华润集团收购长电科技、迈瑞医疗收购惠泰医疗等。公司完成涉及中国企业全球并购交易规模53.14亿美元,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二;持续加强全球并购业务开拓,协助中国宝武收购几内亚西芒杜铁矿;协助欧洲Granges AB收购位于中国山东的生产基地,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引入外商投资。

  公司新三板业务继续坚持以客户拓展为基础,把握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带来的历史机遇,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覆盖力度。2024年上半年,公司作为新三板主办券商完成挂牌项目5单,助力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融资人民币3.30亿元;持续督导挂牌企业共29家,其中20家已进入创新层。

  2.财富管理

  2024年上半年,公司境内财富管理聚焦精细化客户经营,升级全员投顾人才发展战略,构建敏捷的客户服务与业务推动体系,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涵盖“人-家-企-社”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解决方案。持续优化多市场、多资产、多策略的金融产品体系,通过丰富的产品和业务场景,支撑投资者单一产品需求和组合配置需求,致力于全方位优化客户服务体验。截至报告期末,客户数量累计达1,470万户,托管客户资产规模保持人民币10万亿级,较上一年末实现正增长。

  公司有序推进境外财富管理全球化布局,香港与新加坡作为“双簿记中心”,聚焦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核心金融市场,灵活布局,捕捉全球财富增长的新机遇,构建跨地域、跨市场、跨资产类别的财富管理及综合服务平台,为全球高净值客户及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和全球化的资产配置解决方案。2024年上半年,境外财富管理产品销售规模和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

  3.机构股票经纪业务

  公司境内机构股票经纪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等多项政策要求,以战略客户为抓手,全面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能力;践行战略客户经营思路,对战略客户形成精细、全面、可复制、业务数据双闭环的新服务流程,以标准化服务为基础,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动资本引荐为主工具,提升机构经纪业务经营质效;通过机构主经纪数字平台加强过程管理,为公司各业务引流客户。在机构主经纪服务理念下,各客群业务均实现了客户增量、业务增量和收入增量。

  对于主要覆盖的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私募基金、银行理财子公司、QFI、WFOE等境内外专业机构投资者,向其积极沟通传递专业观点,关注各类金融机构策略调整及行为变化,调整战略布局,提高合规意识,贯彻落实各项新规举措。公司继续保持了传统客户业务在境内机构经纪业务中的整体领先地位。其中,公募基金分仓佣金收入2023年排名继续保持市场第一;2023年QFI交易客户数量增长到301家;重点私募基金开户率达到53%。探索一二级市场的联动,与市场股权投资机构及金融同业等财富管理机构加深多维度的合作。

  公司境外机构股票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在亚太地区继续保持领先。进一步布局全球业务,打通境内外业态差异,搭建一体化的全球股票机构经纪业务平台。从现金服务拓展至资产服务,从单一业务驱动转型为多方协同驱动,为全球客户提供差异化、专业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4.金融市场

  股权衍生品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贴合实体经济对资本市场需求,不断深化产品创新,完善业务布局,丰富应用场景,整体保持客户群体广泛、产品供给丰富、交易能力突出、收益相对稳定的业务形态;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和策略指数体系,引导长期资金配置科技、绿色主题,践行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丰富结构性产品标的覆盖和结构类型,完善财富管理产品体系,服务普惠金融和养老金融;做市业务持续排名市场前列,为市场提供优质流动性;不断优化系统性能,提升运营效率,践行科技金融。境外股权衍生品业务交易覆盖国际主流市场,为客户提供跨时区、跨市场的全球一站式投资交易服务。

  固定收益业务充分发挥客户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国际化布局,扩大境内外客户覆盖和服务网络,搭建紧密连接客户与市场的业务平台。固定收益业务不断丰富盈利模式,提升产品设计及交易服务的综合能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公司利率产品销售规模连续多年排名同业第一。

  股票自营业务坚持聚焦上市公司基本面,特别是中长期自由现金流创造能力,加强对低估值大型蓝筹公司研究,着眼于降低组合波动及增强抵御外部宏观因素冲击的能力,加大各类非方向性投资布局。模式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多元业务框架基本搭建。

  融资业务持续加强对各类重点客群服务和覆盖,优化利率定价管理模式,市场份额保持领先;融券业务严格落实各项监管举措,旨在提升融券业务对各类投资者公平服务能力,优化客户策略结构并持续提升市场流动性;股票质押业务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展业宗旨,在控制业务风险前提下优化信用资产质量,业务规模市场领先;境外业务加强业务协同与拓客力度,产品体系和展业模式日益丰富,在实现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为全球化战略布局奠定坚实基础。

  另类投资业务持续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策略研发,丰富策略种类。同时,根据市场变化,严格控制风险,增加对股票基本面和红利信息的深入挖掘。此外,公司还加强了海外策略的研发投入,充分利用各个市场的低相关性,分散投资风险,扩大收益来源。

  大宗商品业务持续做好产业客户风险管理和金融机构资产配置服务,以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系统支持和综合性金融服务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以成为国内产业客户大宗商品价格风险综合解决方案的主要服务商、国内外商品衍生品市场的一流交易商和做市商为目标,客户市场覆盖广度和客户服务深度进一步加强,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5.资产管理

  2024年上半年,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稳中向好,客群结构更加多元,渠道建设更加深化,以满足投资者财富配置需求、提升投资体验为目标,面向全球范围内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公司持续完善投研体系建设,投资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产品线布局更为多元化、精细化。坚持践行全球化投资思路,切实推进“在岸资金走出去、离岸资金投回来”的国际化战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合计人民币14,563.56亿元,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分别为人民币3,571.43亿元、8,398.42亿元、2,593.71亿元。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包括养老业务、公募大集合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份额13.23%,排名行业第一。

  2024年上半年,华夏基金产品成立数量仍保持行业领先,ETF规模保持行业龙头地位,货币基金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积极推进养老三大支柱业务,引领公募REITs行业发展;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各项领先技术应用高效赋能业务发展,整体资产管理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华夏基金本部管理资产规模人民币21,584.89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人民币15,669.41亿元;机构及国际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5,915.47亿元。

  6.托管

  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动公募基金托管产品结构调整,布局发行重点产品;私募基金业务紧盯优质客户展业,依托平台优势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提升托管外包业务市场份额。公司增强金融科技的研发力度,配合公募、私募业务监管新规落地做强系统支持,上半年完成托管外包业务多个核心系统优化。为进一步聚焦客户需求,公司陆续推出券商结算公募产品、私募基金运作支持相关的创新服务,以增强资管产品服务能力。公司持续完善境外基金行政服务客户及产品运营体系,上线多项境外基金运营线上化交互服务板块。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托管和基金外包服务业务质量持续提升。由公司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的产品数量为14,717只,提供基金外包服务的产品数量为15,586只。

  7.股权投资

  中信证券投资以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为使命,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发展,重点布局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深入挖掘新型工业化、制造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及前沿技术等相关领域中的优质企业,稳步在先进智造、新能源与装备、信息技术、新材料与生物科技等领域进行投资布局。

  作为公司募集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平台,金石投资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持续投资服务实体经济、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保障产业链供应稳定、践行“双碳”战略等多个方面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投资了一批在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医疗健康、现代服务等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金石投资全资子公司中信金石基金自2014年设立中国境内首只类REITs不动产基金,至报告期末,累计设立不动产私募基金共计约人民币349.82亿元,累计管理规模在国内不动产基金排名前列。

  8.研究

  2024年上半年,研究业务扩大全球上市公司和企业覆盖,积极服务公司境内外客户,全面系统化地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打造多维度的品牌影响力。境内外研究实现产品的双向转化及服务的双向提供,境内团队覆盖上市公司2,500余家及未上市企业1,000余家,境外团队覆盖上市公司1,300余家,积极探索研究业务新模式,推出针对ESG服务、综合研究咨询等服务。境内外新增服务机构客户超600家,累计覆盖机构客户达1.5万家。报告期内,境内举办现场会议31场,覆盖7个省区市,为区域客户开发提供了有力支持,境外举办大型论坛2场。研究观点的主流媒体引用次数、各类平台阅读量持续保持增长,市场影响力、产业影响力、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承接各类重大课题,为政府部门提供重要智力支持。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6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王恕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张健华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和H股版本,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编制。其中,A股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中期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获得通过。

  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四、2024年中期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五、2024年中期风险偏好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六、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关于制定公司《诚信从业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八、关于完善公司反洗钱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九、关于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变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事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张国明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职务。经张国明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截至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张国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本议案:

  1.同意张国明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职务;

  2.同意聘任仲飞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

  3.同意聘任杨海成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4.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前述任职变更的相关手续。

  张国明先生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职务。仲飞先生任合规总监及杨海成先生任首席风险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仲飞先生,公司纪委委员、稽核审计部行政负责人。仲先生于2000年加入公司。仲先生曾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中信证券稽核审计部稽核师、稽核主管、B角(主持工作)、行政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联席负责人,中信里昂Co-CFO、中信里昂库务部负责人、中信里昂CFO。仲先生于1998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11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仲先生于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杨海成先生,公司风险管理部行政负责人。杨先生于2006年加入公司。杨先生曾任海通证券研究所衍生品研究岗,中信证券衍生产品业务线产品开发经理,交易与衍生产品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股权衍生品业务线销售及结构主管,股权衍生品业务线B角,证券金融业务线B角。杨先生亦任中国证券业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杨先生于2000年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于2005年获得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理学博士学位。

  截至目前,仲飞先生和杨海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关于授权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在北京召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佑君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此外,本次会议还审阅了一项非表决事项:公司新产品新业务评估开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6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董事会后,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长义先生主持。

  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3.作为公司监事,本人在此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获得通过。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监事会审阅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中期合规报告》《2024年中期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4年中期风险偏好管理报告》,对该等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6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A股配股及H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29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A股原股东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新股,并已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3月4日成功完成A股和H股配股工作。

  其中,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552,021,6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3元,收到原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2,395,672,337.35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人民币22,353,672,337.35元;扣减其它应付未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人民币1,552,021,645.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0,766,174,086.58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月27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1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341,749,15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1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6,038,707,568.85元,按上市当日(即2022年3月4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89,179,196.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5,976,454,116.99元,折合人民币4,838,776,311.2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折合人民币341,749,155.00元,新增资本公积折合人民币4,497,027,156.28元。上述H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3月4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41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按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使用H股募集资金合计港币5,977,146,066.03元注1,其中H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按资金使用时点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37,273,729.96元(本报告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不包含发行相关费用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4年6月30日,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7,661,251.51元,其中包括A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净收入、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H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A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90,164,645.74元;在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港币11,429.54元,按2024年6月28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10,431.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2年1月2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经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将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归集至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对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此后的资金使用全部由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与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A股募集资金,并按照管理办法存放和使用H股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A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6月30日,H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及实际发行结果,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所得款项:

  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

  用于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用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是由于发行费用实际支付日与验资当日的港币汇率波动所致

  注2:募集资金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日与验资当日的港币汇率波动所致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6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扣税前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4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

  ●  在批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5,798,995,849.0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100%为现金分红),向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人民币2.40元(含税)。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A股及H股总股本14,820,546,829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56,931,238.96元(含税),占2024年中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89%。自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2024年中期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期。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派发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030                                          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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