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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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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78                                公司简称:东方创业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包括货物贸易、现代物流和大健康产业。

  1、货物贸易行业

  上半年受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世界经济复苏进程较为缓慢。各国经济增速仍处于低位,市场总体需求仍有待恢复,全球货物贸易规模增长停滞。持续多年的“经济全球化”趋势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欧美等国家推行的各类贸易限制措施,对国内出口企业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面对外部复杂严峻的形势,公司货物贸易板块营收规模有所下降,但是公司始终坚持以提升海外生产基地生产经营能力为抓手,以研发设计能力提升驱动客户及订单质量升级为路径,打造货物贸易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

  2、现代物流行业

  上半年,在全球经济景气度有所下降的情况下,物流行业也出现了一定的波动。以国际航运市场为例,行业需求增速放缓,运输产能供给瓶颈得到明显缓解,运价持续下行,促使航运企业提质增效。红海危机发生,既给国际航运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也为国内“中欧班列”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面对市场变化与挑战,公司下属物流板块各企业积极应对,以服务客户为核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降本增效,在逆境中保持了较好的经营业绩的稳定。

  3、大健康行业

  随着内国民众对医疗保健的意识持续增强,对于医疗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提升。我国的大健康行业也进入持续增长期,医疗产品、营养食品、医疗器械、健康管理等多个领域持续良性高速发展。但是随着医疗设备逐步从进口转向国产替代,对医疗设备进口业务造成了一定影响。

  上半年,公司下属东松公司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经营业绩多年来的增长势头有所减缓。但是东松公司仍积极努力,持续继续参与相关单位引进高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在上海市医疗设备采购领域继续保持了不错的市场占有率。招标业务保持稳定发展,并上线了电子招标平台。渠道业务的销售规模和经营利润持续稳定增长。对供应链业务资源进行了整合,仓库类型和(功能)趋于多样化,业务品种不断推陈出新,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不同需要。

  3.3主要经营情况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收益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需求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相应研发支出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出售了船舶,报告期内无此因素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增加了金融机构借款所致,上年同期则归还了金融机构借款。

  5、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比上年同期减少。

  6、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客户回款,确认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公司按照会计政策正常计提的坏账准备均减少所致。

  7、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部分存货销售价格上升,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相应转回所致。

  8、 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出售船舶,获得处置收益,报告期内无此事项所致。

  9、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处置了报废船舶,报告期内无此事项所致。

  10、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3.4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减少了上海家浩实业有限公司,减少原因为注销。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9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下半年增加与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购销额度4,5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才俊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24-031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并确定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的议案

  由于1名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同意按《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调整后价格为3.60095元/股)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本次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即8月26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5.41元/股)的孰低值,即回购价格为3.60095元/股,对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9,43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53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0,67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60095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6,854,858.64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82,451,235元减少至877,770,565元。

  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涉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关联董事张鹏翼、金伟回避表决。(详见2024-032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集团财务公司具有经营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存贷款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资质,已建立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各项风险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本议案涉及对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关联董事宋庆荣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4-030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以来,公司与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的购销业务发展良好,原来的32,000万元日常关联购销额度已不能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下半年与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购销额度4,500万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商贸公司采购销售商品,其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无重大影响,也不构成较大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亦无影响。(详见2024-031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53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0,67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60095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6,854,858.64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82,451,235元减少至877,770,565元。

  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2024-032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是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要求制订的,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具有经营企业集团成员单位存贷款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资质,已建立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风险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本议案涉及对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关联监事瞿元庆、张路、韩承荣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4-031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4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下半年与公司参股子公司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的日常关联购销额度增加4,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2%,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费用,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无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5日,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参股子公司商贸公司的日常关联购销总额不超过32,000万元。该议案于2024年6月26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以来,公司与商贸公司的购销业务发展良好,原来的32,000万元日常关联购销额度已不能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增加2024年下半年与商贸公司的日常关联购销额度4,500万元,2024年全年的日常关联购销额度由原来的32,000万元增加至36,500万元,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预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下半年与商贸公司的日常关联购销额度增加4,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2%,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商贸公司采购销售商品,其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无重大影响,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亦无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2%,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宋才俊在商贸公司的控股股东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才俊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苏州高新进口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28日,法定代表人:何冠霖,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小食杂;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玩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照明器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粮油仓储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鲜肉批发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零售。

  2023年12月底,商贸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868.88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198.01万元,负债15,670.86万元,2023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2,474.35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455.92万元。

  2024年6月底,商贸公司总资产为29,559.70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865.32万元,负债27,694.38万元,2024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30,096.32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332.69万元(未经审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其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商贸公司采购销售商品,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日常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费用,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无重大影响,也不构成较大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24-032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0,670股(均为首次授予部分),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5304%,涉及激励对象253人。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882,451,235股减少至877,770,565股。

  ●  本次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60095元/股(扣除历年现金分红,详见本公告 “第二节(三)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章节),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约16,854,858.64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鹏翼、金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现有的25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1名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剩余249名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需要对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公司拟将以上253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0,67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详见临2021-042、043、044号公告)

  2、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增加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授权的议案》。(详见临2021-045号公告)

  3、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张榜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1年12月17日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临2021-053号公告)

  4、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1】384号)。(详见临2021-054号公告)

  5、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完成并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详见临2021-056、057号公告)

  6、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临2022-001、002号公告)

  7、2022年1月2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详见临2022-006号公告)

  8、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拟授予的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2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详见临2022-056号公告)

  9、2022年12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详见临2022-059号公告)

  10、2023年2月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的登记。

  11、2023年5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创业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临2023-014号公告)

  12、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文件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2023-028号公告)

  13、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14、2023年10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1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4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详见临2023-042号公告)

  1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临2024-009号公告)

  16、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临2024-010号公告)

  17、2024年5月16日,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实施,并于2024年5月21日上市流通4,231,524股股票。(详见2024-014号公告)

  18、2024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3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0,96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详见临2024-023号公告)

  19、2024年7月31日,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由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3元调整至0.09305元(含税)。(详见2024-025号公告)

  20、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临2024-029、030号公告)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激励授予对象共262名。自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至2023年7月31日,有8名首次激励对象存在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公司做出书面处理决定等情况;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21日,有1名首次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上述9名首次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份已先后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4年6月21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现有首次激励对象253名,本次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有3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就该等情形,公司需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65,66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经董事会认定并确定需要回购注销

  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6月30日,共有1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因发生其他授予协议或激励计划文件未说明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进行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由于激励对象的个人特殊情况,经董事会认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就该等情形,公司需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19,43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考核2022-2024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业绩,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在解除限售日前,公司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若某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

  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年度每股收益不低于0.33;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较2018年-2020年平均值)不低于65%,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2023年度公司大健康板块核心企业东松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3,000万元。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31,低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0.33;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增长率(较2018年-2020年平均值)53.37%,低于公司设置的目标值65%;2023年度大健康板块核心企业东松公司净利润13,087.92万元,高于13,000万元目标值。由于公司2023年度每股收益及归母净利润增长率未达成目标,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就该等情形,公司将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剩余24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4,595,58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前述253名激励对象(均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0,67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882,451,235股)的比例约为0.5304%。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在计算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时对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后的P仍需大于1。

  1、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月21日,授予价格为3.95元/股。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2月2日,授予价格为4.26元/股。

  2、派发现金红利情况如下: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2022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含税)。2023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明确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含税)。2024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告》,2023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093元(含税)调整为0.09305元(含税)。2024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所适用的授予价格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后所适用的授予价格:P1=3.95– 0.13–0.126–0.09305=3.60095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调整后所适用的授予价格:P2 =4.26–0.126–0.09305=4.04095元/股。

  就本公告第二部分(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第1项下(即激励对象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拟回购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60095元/股。

  就本公告第二部分(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第2、3项下(激励对象经董事会认定并确定需要回购注销和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拟回购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60095元/股。该价格为以下价格的孰低者:1、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 3.60095元/股;2、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5.41元/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6,854,858.64元。

  (五)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将按照相关规定具体办理本激励计划中涉及的与回购注销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修订公司章程、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相关手续等。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882,451,235股减少至877,770,565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本次回购注销而失效的权益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25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680,670股限制性股票,并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25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680,670股限制性股票及其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本激励计划且不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4-03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激励授予对象共262名,自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至2023年7月31日,有8名首次激励对象存在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公司做出书面处理决定等情况;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1月21日,有1名首次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上述9名首次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份已先后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4年6月21日完成回购注销。

  现公司首次253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1名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剩余249名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需要对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公司拟将以上253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0,67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为3.60095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6,854,858.64元。

  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82,451,235元减少至877,770,565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1:30,13:3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长宁区娄山关路85号A座,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3、联系人:徐晓依,联系电话:021-52291577,邮箱:dfcyzq@oie.com.cn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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