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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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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4             证券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52,808,6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德彦智创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持股51%。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11);

  2、为了满足新威远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借款转增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新威远增资24,000万元人民币。新威远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31、2024-055);

  3、卓邦新能源收到徐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徐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4号),同意该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35);

  4、公司拟与道阳(横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参与投资设立珠海利民道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24年5月16日,利民道阳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99.90%合伙份额。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42);

  5、利民道阳于2024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52)。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14: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子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星际中心30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并批准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五、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六、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七、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八、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九、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十、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子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星际中心30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2024年8月29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四、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五、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六、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七、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八、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九、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十、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十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十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金状况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响应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政策号召,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4 年半年度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

  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 2024年半年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34,757,975.38元,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16,546,053.7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集团按照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主要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材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单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产成品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系境外子公司外币折算差额。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集团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

  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子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账款发生日至报表日期间计算账龄,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复核了本集团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认为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本集团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信用风险损失以账龄为基础,并考虑前瞻性信息,按以下会计估计政策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产生重大损失,因此不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应收账款连续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系境外子公司外币折算差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损失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51,304,029.13元,将导致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51,304,029.13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2、深证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36,154.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285,978.90元。截至 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8,956,395.86元,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209,085,964.52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响应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政策号召,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本次拟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8月27日的公司总股本352,808,61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14,053,700股)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将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2,921,292.1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董事会意见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金状况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响应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政策号召,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9月1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投资发展部的截至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利民股份投资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庆陶旭玮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投资发展部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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