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8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h9mSvhA8X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4:00-15: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先生,财务总监彭小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唐庆芬女士,独立董事刘华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14:00-15: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h9mSvhA8X6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3-86026183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4年8月)》。

  上述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相应减少“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增加“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总募集资金在前述项目之间进行调配。

  上述调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情况:

  公司拟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

  公司拟在“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同时优化新增部分窗帘设备。

  公司拟将“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由“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秦联路3700号”。

  上述调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 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

  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根据目前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情况,在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减少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拟对“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增加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总募集资金在前述项目之间进行调配。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总额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

  (1)公司拟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2)公司拟在“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同时优化新增部分窗帘设备。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窗帘项目采用的主要设备增加:

  ■

  (3)公司拟将“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由“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秦联路3700号”。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公司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共用新建的“数字化工厂”相关厂房,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调整主要系原募投项目可行性方案设计时间较早,实际建设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原计划发生变化。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展及公司资金安排等因素,调整部分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因建筑工程费用超过原有募投计划,募投可研时间较久,机器设备变动较大,因此计划调整内部结构。

  3、“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因投资费用超过原有募投计划及计划新增部分窗帘设备,因此计划调整内部结构,并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和该项目之间进行内部结构调整。

  4、“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考虑公司数字化工厂已建成,同时更集约高效利用场地等各方面的优势,因此将募投项目地址予以迁回。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整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对公司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其中《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是公司根据装饰装修市场发展现状,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地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其中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战峰主持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相应减少“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增加“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总募集资金在前述项目之间进行调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是公司根据装饰装修市场发展现状,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合理战略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结构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如下:

  1、“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在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

  2、“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在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同时优化新增部分窗帘设备。

  3、“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由“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秦联路3700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三会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卜晓华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运行状况进行了细致、准确的总结,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

  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相应减少“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增加“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总募集资金在前述项目之间进行调配。

  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整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对公司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结构及实施地点,具体内容如下:

  1、“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在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

  2、“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在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同时优化新增部分窗帘设备。

  3、“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由“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秦联路3700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实际业务管理需要,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现行公司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会议审议的修订制度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及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部分公司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33,202.73元,转回信用减值准备48,537.86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变化情况

  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各项减值计提及其他变化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二)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说明

  1、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对当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发现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此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33,202.73元,转回信用减值准备48,537.86元,合计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484,664.87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关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2024年8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3、4、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5:00。

  (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73-86026183

  传真:0573-86115251

  邮箱:leadshow@lead-show.cn

  联系人:唐庆芬

  公司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海大道2887号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实际业务管理需要,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规划,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事宜。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4年5月修订)》及相关规定,现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翔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906,75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4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3,368,070.00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人民币22,968,924.55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330,399,145.45元已于2022年5月16日全部到账。各项发行费用合计41,377,063.22元,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外,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18,408,138.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1,991,006.78元。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天健验〔2022〕6-2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IPO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460.08万元,完全用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无其他特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公司拟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相应减少“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增加“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计划投入金额1,000万元,总募集资金在前述项目之间进行调配。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址的议案》,公司拟在“年产350万米无缝墙布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内部结构调整,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拟在“年产108万米窗帘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建筑工程费用,减少设备购置费用,同时优化新增部分窗帘设备;拟将“墙面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由“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2887号”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秦联路3700号”。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2024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前期项目实施情况,2023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备注:本报告中所有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代码:603272                                公司简称:联翔股份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