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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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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称由“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FUJIAN SNOWMAN CO.,LTD”相应变更为“FUJIAN SNOWMAN GROUP CO.,LTD”。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独立董事郭睿峥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郑守光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性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敞口额度),期限一年。上述授信额度的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固贷等授信业务。

  同意公司继续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进口信用证与押汇、开立国内信用证与押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电子与纸质)、开立担保函、进口汇出款融资与进口代付、出口押汇、出口发票融资、出口风险参与、衍生产品业务、快易付买方保理额度(公开型有追索权)、银行承兑汇票(包括与纸质与电子银承)贴现(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等授信业务(其中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担保函业务由公司提供10%保证金)。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或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初始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拟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平安租赁同意主债务展期且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开展售后回租的融资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其自身的经营资金需求;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完善并规范公司内控制度体系,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有关本次《公司章程》最终表述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5: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康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文核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157,196.18元。截止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3,178,346.7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978,849.44元。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已使用金额为147,325,430.08元,本年度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105,852,916.66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1,261,489.29元,其中:募投项目余额9,978,849.44元,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银行手续费等合计11,282,639.8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本公司2021年第四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6日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制冷”)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或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初始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现为满足雪人制冷融资需求,需由公司为雪人制冷在平安租赁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务:指雪人制冷和平安租赁签署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即“主合同”)而形成的平安租赁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2、担保范围:雪人制冷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平安租赁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平安租赁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保全保险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设备处置费用、税费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平安租赁造成的损失。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平安租赁同意主债务展期且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定,该项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住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二期)

  3、法定代表人:林汝雄

  4、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1日

  6、经营范围:制冷、空调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压力容器(A2级别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销售;制冷设备、环保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制冷设备研发、技术咨询;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及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的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

  8、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止2024年6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8,708.4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6,589.15万元,雪人制冷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制冷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雪人制冷开展售后回租的融资业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其自身的经营资金需求;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0,1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74,061.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0.0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4年9月13日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就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议案披露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案1.00作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4年9月1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办(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电子邮箱:snowman@snowkey.com

  9.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邮政编码:350200);

  10.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对本次提案进行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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