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62                证券简称:华铭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应收账款回收考核补偿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相关应收账款回收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5453号〕,聚利科技相关业绩承诺方因未完成应收账款回收考核而应向公司支付的补偿金额共计118,057,743.65元,业绩承诺方内部按照各自所转让的聚利科技股权的相对比例承担补偿责任,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仍未收到业绩承诺方支付的补偿金。公司已于2024年7月1日起诉张永全要求支付补偿金,该案已经法院受理。公司后续将继续与业绩承诺方积极沟通,督促其履行补偿义务,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