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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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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证监会规定且公司指定的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内容,敬请查阅《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2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949,308.82 元,母公司净利润 223,491,820.1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56,086,334.33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分配利润74,180,959.7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05,397,194.75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与现金流等情况,公司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3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39,315,908.64元;公司2024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8月2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期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包括一年及一年以下短期公司债品种),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债券利率:本次公开发行采取固定利率形式。本次公开发行的利率及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担保情况:本次公开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赎回或回售条款:本次公开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或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上市场所: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许可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述决议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完成之日止。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发行方案的最终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最终以获得国家有关机构同意注册的发行要素为准。

  本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逐项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聘请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修订、调整及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债券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利率确定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增信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和各期发行规模、偿债保障措施、交易场所、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宜;

  (3)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7)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担保有关的事项(如需);

  (10)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1)在前述第(1)-(9)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8月29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2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竞瑜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核了公司提交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及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参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949,308.82 元,母公司净利润 223,491,820.1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56,086,334.33元,减去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分配利润74,180,959.7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05,397,194.75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际经营与现金流等情况,公司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41,809,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3元(含税),拟分配利润为39,315,908.64元;本公司2024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2项议案还应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2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本公司截至2024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半年度因坏账准备计提及转回事项,合并层面共减少应收票据坏账准备7.31万元、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7.18万元,减少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36.59万元,增加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0.08万元,减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0.06万元,增加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0.92万元。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计提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回及转销的影响,合并层面累计增加存货跌价准备2,532.90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57.11万元,并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以《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依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2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

  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含本数)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额度内择机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案及授权事宜等如下:

  一、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超短融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3.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超短融审批注册进度,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发行超短融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以满足企业运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5.发行期限:拟发行超短融的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6.发行方式: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融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利率: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融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8.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融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9.还款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融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及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1)就本次注册发行超短融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融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聘中介机构和决策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事项);(2)在前述事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超短融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公司签署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发行方案、承销协议等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任何有关行动。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融已经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超短融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融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融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本次申请发行超短融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2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包括一年及一年以下短期公司债品种),可为单一期限或多种期限混合品种。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本次公开发行采取固定利率形式。本次公开发行的利率及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发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8.担保情况:本次公开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赎回或回售条款:本次公开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或其他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之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11.上市场所: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2.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3.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关于本次公开发行事宜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许可或注册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注册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上述决议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完成之日止;

  14.发行方案的最终确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最终以获得国家有关机构同意注册的发行要素为准。

  三、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及发行工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聘请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修订、调整及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债券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利率确定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是否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增信方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和各期发行规模、偿债保障措施、交易场所、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全部事宜;

  3.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7.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担保有关的事项(如需);

  10.本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1.在前述第1-9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及上述授权事宜已经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2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份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30一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翔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wangwx@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2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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