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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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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4-037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意见: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原聘任的大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规定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大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所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1月18日;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上年度末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4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7人;2023年度收入总额共计69,445.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06.15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02.9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以制造业为统计口径)。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7,694.3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锋革,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0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娜,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锋革、赵娜,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商定,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较上年减少20万元,费用下降12.5%。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原聘任的大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规定年限,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与大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且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中审亚太、大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变更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系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执业情况、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4-041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阳显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30亿元。已实际为虹阳显示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16.35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其中虹阳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及合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7.20亿元(含预计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人民币48.20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已经审计净资产的77.53%,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24年4月18日和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1.50亿元,为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亿元,为虹阳显示供担保额度为45亿元。

  因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发生频次较高,公司对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情况按月汇总披露。2024年8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虹阳显示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35亿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为虹阳显示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6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虹阳显示成立于2021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刘琎;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星火大道;注册资本169,914.38万元,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64.74%。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制造等业务。虹阳显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类型:保证;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0.30亿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虹阳显示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截止2024年6月30日,虹阳显示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无逾期债务发生,不存在较大偿债风险。虹阳显示在增资扩股引入财务投资者后不设董事会,本公司仍对其日常经营和决策具有控制权;新引入的投资者不参与虹阳显示日常经营管理,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7.20亿元(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09.00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已经审计净资产的53.76%,预计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48.20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已经审计净资产的77.53%。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咸阳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披露于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至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期半天;

  3、联系电话:029-33132781;传真:029-33132781。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4-039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逐项对照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人民币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公开发行的方式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发行后涉及的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七)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1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到期债务、项目建设、权益投资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十)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二)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三)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利率调整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安排、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为完成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必要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决定并聘请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修改、执行与本次发行及上市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相关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4-038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

  并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阳显示”或“标的公司”)拟增资扩股。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对虹阳显示进行增资;同时引入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和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分别以人民币70,000万元和人民币60,000万元对虹阳显示增资,建信投资、中银资产增资资金用于偿还本公司或标的公司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金融负债,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原股东咸阳金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咸阳金财”)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虹阳显示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81,919.11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由64.74%变更为52.94%,咸阳金财持股比例由35.26%变更为15.69%,建信投资持股比例为16.89%,中银资产持股比例为14.48%。虹阳显示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咸阳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扩大高世代基板玻璃产业规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虹阳显示拟增资扩股。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对虹阳显示进行增资;同时引入建信投资和中银资产分别以人民币70,000万元和人民币60,000万元对虹阳显示增资。建信投资、中银资产增资资金用于偿还本公司或标的公司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金融负债,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本次增资合计230,000万元,其中212,004.73万元计入虹阳显示注册资本,其余增资款17,995.27万元计入虹阳显示资本公积。原股东咸阳金财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虹阳显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9,914.38万元增加至381,919.11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由64.74%变更为52.94%,咸阳金财持股比例由35.26%变更为15.69%,建信投资持股比例为16.89%,中银资产持股比例为14.48%。虹阳显示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增资前后,虹阳显示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7月2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谢瑞平

  注册资本:27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GH6K26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6层1601-01单元

  经营范围: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建信投资唯一股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建信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建信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建信投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党贵

  注册资本:14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8TBC9L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1幢402至1302

  经营范围:从事市场化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

  主要股东:中银资产唯一股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银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中银资产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中银资产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虹阳显示概况

  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0MA6Y0NAPXK;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琎;注册资本:169,914.38万元,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64.74%;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大道;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玻璃制造等业务。

  (二)虹阳显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对虹阳显示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陕)评报字﹝2024﹞第1159号《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项目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资产账面价值364,768.50万元,评估值374,412.65万元,评估增值9,644.15万元,增值率2.64%。负债账面价值255,075.69万元,评估值255,075.69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109,692.81万元,评估值119,336.96万元,评估增值9,644.15万元,增值率8.79%。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结合虹阳显示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建信投资和中银资产本次对虹阳显示230,000万元的增资额按照1.0849:1的比例折算出资,其中212,004.73万元计入虹阳显示注册资本,其余增资款17,995.27万元计入虹阳显示资本公积。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公司、咸阳金财、虹阳显示与建信投资、中银资产拟签署《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原股东(甲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原股东(乙方):咸阳金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股东(丙方):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新股东(丁方):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戊方):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资

  彩虹股份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00万元,其中92,175.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824.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建信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70,000万元,其中64,523.1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476.8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中银资产以货币方式出资60,000万元,其中55,305.5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694.4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咸阳金财确认放弃关于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三)交割

  1、本协议生效后且投资人收到标的公司发出的缴纳认购款通知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建信投资和中银资产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将投资价款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的资本金监督使用账户。

  2、彩虹股份认购本次增资的投资款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标的公司足额缴纳。

  (四)本次增资后的承诺事项

  1、控制权承诺:在投资人持股期间,彩虹股份保证对标的公司的控股地位和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2、关联交易:标的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应当确保价格公允,相关交易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增资后的公司治理

  1、本次增资完成后,签署新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充分反映本协议的内容,保障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公司治理、出席股东会及表决权及质询权等。

  2、标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标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标的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六)退出安排

  (1)资本市场退出:建信投资、中银资产可就本次增资选择资本市场退出。自交割日起60个月内,投资人有权通过上述方式退出。

  (2)回购权:在投资期限内,如未履行约定情形,则控股股东应当受让投资人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控股股东按照股权评估值与约定受让价款孰高收购投资人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约定受让价款=投资人实际投资金额+(投资人实际投资金额×年化收益率5.5%×M(持股自然天数)/365-投资人累计获得的标的公司现金分红)。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

  1、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者陈述、保证、承诺存在任何虚假、错误的,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款约定不影响本协议有关解除后果的适用。

  2、控股股东的特定责任

  (1)如控股股东滥用控股地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则控股股东应赔偿标的公司的相关损失。

  (2)因交割日前标的公司和/或控股股东有意隐瞒的导致在交割日后发生的未向投资人方披露的负债和或有负债、职工安置、工程款支付、劳动争议、对外投资、仲裁诉讼、税务、刑事和行政处罚等任何事项导致标的公司需承担赔偿、罚款、追索和其他责任的,应由标的公司承担,投资人对上述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导致投资人受到重大损失的,由控股股东全额补偿投资人。

  3、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本协议项下违约金、其他损害赔偿金同时适用,且各违约责任内容独立存在,其效力不因本协议的无效或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无效而终止。

  (八)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次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虹阳显示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加快和促进公司基板玻璃产线建设,实现基板玻璃业务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仍为虹阳显示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风险提示

  虹阳显示本次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是为了满足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咸阳基地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本次交易尚需办理资金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交易及实施过程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本次增资涉及潜在的股权回购义务,针对投资款潜在的回购义务需要确认相应的金融负债,计提财务费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4-036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进行了审核并取得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决定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审计费用合计较上年减少20万元,费用下降12.5%。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咸阳G8.5+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扩大高世代基板玻璃产业规模,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阳显示”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对虹阳显示进行增资;同时引入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分别以人民币70,000万元和人民币60,000万元对虹阳显示增资。建信投资和中银资产增资资金用于偿还本公司或标的公司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金融负债,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原股东咸阳金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咸阳金财”)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依据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计算,本次增资完成后,虹阳显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9,914.38万元增加至381,919.11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由64.74%变更为52.94%,咸阳金财持股比例由35.26%变更为15.69%,建信投资持股比例为16.89%,中银资产持股比例为14.48%。虹阳显示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虹阳显示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加快和促进公司基板玻璃产线建设,实现基板玻璃业务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四、通过《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六、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七、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上述议案之第二、四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707                                公司简称:彩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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