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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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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ST汉马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科       编号:临2024-10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聘任李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静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李静,男,汉族,1987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08年7月毕业于铜陵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0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18年7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证书。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审计部主管、副部长,证券部副部长、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55-8323038

  电子邮箱:jing.li@camc.cc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10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0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为: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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