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锂电新材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成10万吨生产装置,一车间5万吨装置陆续投入生产运行,已经对下游头部企业开始供货,二车间5万吨装置正在进行生产调试。

  2、发行公司债情况: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拟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的公告》(2024-023)。

  3、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已于2024年6月28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28)。

  4、项目投资情况: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持续推动生产设备向高精度、高速度、高可靠性升级,2024年7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投资项目:(1)一期盐酸炉节能及自动化改造项目;(2)氯碱厂离子膜电解槽优化项目;(3)40MW/80WWh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4)钛白粉质量提升优化技术改造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等公告。

  5、新疆天南注销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收到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登记通知书,完成注销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017)。

  6、参股公司相关事项:

  (1)南岗化工股权转让:2024年8月8日,公司完成南岗化工股权转让工作。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2024-043)。

  (2)海云天智注销:2024年5月20日完成工商注销工作。

  (3)博原环境股权转让:公司放弃博天环境公司转让博原环境4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博原环境4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工作。

  (4)晟景基金合伙人份额转让:晟景基金的合伙人之一广东科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晟景二期基金财产份额,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议案1、2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七、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详见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