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6月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1-6月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0,409.4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涉及到本公司业务的金融资产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的组合依据和预期信用损失的办法如下:
应收票据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应收账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其他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
其中: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2)对于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292.8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62.2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212.70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7,532.39万元。
3、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相应的减值测试,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共计提减值损失9.26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0,409.44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利润总额20,409.44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 政策要求,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 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及核销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
3、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同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6.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一致同意,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惠融”)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2.鉴于交易对方中电惠融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实际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关联董事司云聪、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穆国强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介绍。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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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保理融资额度及期限: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3.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或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4.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针对同一家公司同时发生中电惠融与非关联方保理机构的保理业务交易的情况,中电惠融在同等条件下的保理融资利率应不高于非关联方保理融资利率水平。
5.主要责任及说明: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中电惠融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中电惠融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则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资金情况均有所不同,而中电惠融与非关联方保理机构对保理对象的经营、资信情况等要求亦有所不同,公司将综合考虑下属公司资信情况及融资利率水平等因素,公允选择与中电惠融进行合作部分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电惠融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一致同意,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11月21日、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均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9月1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40、044),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8月28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提案3、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9月10日、11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2:00一5: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邮箱:sed@sedind.com
(5)联系人:朱晨星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
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 “反对” “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司云聪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张向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穆国强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告:2024-041)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4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4.6.30)进行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司云聪、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穆国强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4.6.30)》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5. 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4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6. 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4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司云聪、陈士刚、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穆国强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7.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2024-04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定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2: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上述第2、6、7、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