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48,889,237.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75,680,752.16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派222,128,176.7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22,402,969.0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02,441,812.72元。

  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51,27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春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下具体制定的,符合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障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48,889,237.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75,680,752.16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派222,128,176.7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22,402,969.0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02,441,812.72元。

  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512,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8,851,27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总金额占2024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72%,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已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现金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与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下具体制定的,符合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障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