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部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部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953,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979,54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了披露。具体进展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3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最高成交价为1.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1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34,981,498.3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4、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部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前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5、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72,54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最高成交价为1.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9,380,647.84元。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际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中的相关规定,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交易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2,541,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04%,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则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95,890,452股减少至1,723,348,902股。上述股本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后续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廿八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原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部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部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前述变更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2,541,550股,本次拟将回购股份72,541,550股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95,890,452股减少至1,723,348,90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为1,723,348,902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30-12:0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财富世纪广场A1幢34楼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7526515
传真号码:020-8752654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pblandscape.com
4、申报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5、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