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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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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9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定期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9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定期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9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8月28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9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12563)。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

  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代销具体基金份额情况、具体业务开通及办理情况、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一次性申购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景顺长城9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已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90天。

  注2:本基金仅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含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销售,具体发售对象以相关公告为准。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可赎回时间可能不同。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与转换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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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代销具体基金份额情况、具体业务开通及办理情况以各销售机构安排和规定为准,详见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2024年8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享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本基金自2024年8月28日起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9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已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了《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保障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国证2000ETF”、“本基金”,基金代码“15952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现对本基金终止上市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景顺长城国证2000ETF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4] 690号)同意。本基金将于2024年8月28日终止上市。

  现将景顺长城国证2000ETF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国证2000ETF

  场内简称:国证2000ETF景顺

  交易代码:159522

  基金类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日:2023年10月16日

  终止上市日:2024年8月28日

  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4年8月27日,即在2024年8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景顺长城国证2000ET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景顺长城国证2000ETF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9日期间,景顺长城国证2000ETF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4年8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由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21日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国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及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景顺长城国证2000ETF已于2024年8月22日起进行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景顺长城国证2000ETF的上市交易,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4]690号)。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已于2024年8月20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且不再恢复办理申购业务,本基金已于2024年8月20日开市起停牌且不再复牌,并自2024年8月22日起进入基金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已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将及时对有关清算及剩余财产分配事项予以公告。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或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888-606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

  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停牌公告

  近期,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景顺长城纳斯达克科技市值加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纳指科技ETF,交易代码:159509,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4年8月27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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