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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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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1,300,000张(含本数),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30亿元(含11.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725号)。深交所依法对公司申请文件予以受理。2024年1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2号),公司已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2024年4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0号),公司已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2024年5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现有的货币资金情况及未来的资金使用需求,对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51亿元(含4.51亿元)。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论证分析报告等文件进行了调整。2024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120025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公司对《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要求对《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40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京北

  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9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962,732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39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振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京北

  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贷款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6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550份予以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2,381份予以注销;1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8,491份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名,可行权数量为1,962,732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46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1,300,000张(含本数),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30亿元(含11.3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725号),深交所依法对公司申请文件予以受理。

  2024年1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2号),公司已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2024年4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0号),公司已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51亿元(含4.51亿元)。

  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论证分析报告等文件进行了调整。

  2024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4〕120025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公司对《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要求对《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更新。

  二、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并向深交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发行是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后作出的决策,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终止发行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发行是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变化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6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550份予以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2,381份予以注销;1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8,491份予以注销。公司将对前述合计32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51,422份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经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9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962,732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45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5人;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62,732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5、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9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62,732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4)。

  (三)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757,384份。

  (六)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20,000股。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976,576份。

  (九)2024年6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19,000股。

  (十)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根据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26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4年7月25日届满,于2024年7月26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名,可行权数量为1,962,732份,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17.14元/份调整至为12.12元/份。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6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550份予以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2,381份予以注销;1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8,491份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办理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2、可行权的期权数量:1,962,732份

  3、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95人

  4、行权价格:12.12元/份(调整后)

  5、本次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行权期限: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自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止,届时公司将另行发布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7、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1、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成帅先生、颜志顺先生、王潇先生所持股票期权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前被确认授予的。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116人,其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上述6名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剩余110人。上表中剩余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5,346,183份为剔除以下328,491份股票期权后的实际数量,具体为:1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8,491份予以注销。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4、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1、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1,962,732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一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可行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符合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规定。除因离职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外,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9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十、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9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962,732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京北方就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京北方还应当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事宜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手续。

  十三、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4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4)。

  (三)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和限制性股票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四)2023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9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757,384份。

  (六)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20,000股。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5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

  (八)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976,576份。

  (九)2024年6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19,000股。

  (十)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由公司注销。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16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550份予以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在公司任职,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2,381份予以注销;1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B,1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C,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28,491份予以注销。

  公司将对前述合计32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51,422份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京北方就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京北方还应当根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43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测算,公司2024年半年度需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755.04万元,具体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48,321.88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897,813.10元。

  (三)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是指:占应收账款余额 10%以上的应收账款或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以及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账款(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和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对划分为各类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账款,以该组合账龄迁徙模 型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各类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如下:

  ■

  2)对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应收账款单独划分组合,预计存续期内不会发生损失,不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25,970,069.87元。

  (四)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其他应收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934,185.1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2024年半年度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609.3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609.35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67.95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67.95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42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贷款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授权董事长审批未清偿贷款总额5亿元(含5亿元)以内的贷款,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授权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融资金额以银行审批的贷款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长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

  备查文件: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41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3.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5,516,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59,966,700.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550,09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44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注1: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共计补充自有流动资金142,508,300元。

  注2:表中已支付发行费用59,815,132.08元与上文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9,966,700.36元之间的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垫付未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8月,公司保荐机构更换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2023年9月20日,公司、中金公司分别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注:根据本公司、中金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指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行使本合同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具体义务。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计补充自有流动资金142,508,300元。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金融IT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和“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再次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同时扩大办公楼遴选区域,不再局限于中关村地区,在北京市多个区域筛选合适的办公楼或者考虑以其他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以期尽快确定项目实施地点,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通过租赁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但由于研发设备、应用场景模拟设备需要稳定的运营环境,不适合因租赁期限届满频繁搬迁;同时,租赁的办公地点相对不稳定且办公环境相对简陋,对产业升级、高端人才引进构成一定障碍。另外,租赁周期不稳定,租金持续上涨等因素,均不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效益的最大化。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金融 IT 技术组件及解决方案的开发与升级建设项目”、“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的创新技术中心项目”实施方式由在中关村地区购买办公楼实施变更为自建研发中心实施,同时将项目建设期延长 3 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投资总额不变,投资完成后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不低于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1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1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7.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2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3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4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授权的投资额度。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表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表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差额为不含税发行费计算尾差导致。

  注3:该金额包括“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的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47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4年7月2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经公司严格筛选,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要求,风险可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出现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进行现金管理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开展的现金管理进行相应的核算。

  四、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100万元和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授权的投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备注:公司与上表所列签约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备查文件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产品合同和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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