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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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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3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施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3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及新增,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9日、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026)。

  现因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的需要,基于与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科技”)、创维云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创维云”)、陕西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新能源”)、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时达”)、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光伏”)、深圳创维商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商用”)、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无线”)、深圳创维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智慧”)、深圳创维智能厨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厨电”)、深圳开沃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开沃”)、深圳神彩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神彩国际”)、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彩物流”)等公司存在新增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方和交易金额。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了表决,其余3名董事均参与了表决,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预计不超过4,11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6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增加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科;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经营范围:监视器、闭路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处理、控制切换、传输、存储设备)及其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音视频显示终端设备及系统、DLP/LED显示屏及光电应用产品与系统、触摸显示产品、多媒体接收一体机、查询一体机、LED招牌、投影产品、电子白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终端产品红外及光学触摸模组、电子电器、办公设备、实验仪器设备、教学设备等产品的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服务;工程安装维修;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按深贸管准证字第2003-576号资格证书规定经营);自有物业租赁;智慧商业显示软硬件产品技术服务业务(安装、调试、咨询等);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监视器、闭路监控产品及网络安防系统、音视频图像(处理、控制切换、传输、存储设备)及其管理系统、数字标牌及广告信息发布系统、音视频显示终端设备及系统、DLP/LED显示屏及光电应用产品与系统、触摸显示产品、多媒体接收一体机、查询一体机、LED招牌、投影产品、电子白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终端产品红外及光学触摸模组、电子电器、办公设备、实验仪器设备、教学设备等产品的软硬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示),生产经营智慧商业显示软硬件产品,技术服务业务(安装、调试、咨询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一号路8号创维创新谷6#楼6#-1308;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29,140.1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943.58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8,779.7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37.39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2、创维云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伟;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580号绿色金山四期51#楼1层05商场;创维云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成立,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是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2)关联交易

  创维云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3、陕西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马龙;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规划设计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电业务;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永乐镇茶马大道与泾干二街东北角智能电子产业园25号楼201室;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121,004.9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09.24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2,818.5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682.96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陕西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4、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小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器产品、安防技术产品、机械产品、数码产品,通讯机计算机产品、制冷设备及配件的维修、销售、安装、保养、清洗、维护及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电器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及融资租赁业务);道路货物搬运装卸;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体育用品、百货、服装、日用品、家具、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工艺礼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机器人、仪器仪表、卫生洁具、橡胶及塑料制品、摩托车、智能卡的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润滑油(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火车票代理;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销售;普通道路货运;仓储服务;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呼叫中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1129号前海易港中心W6号仓库辅助楼817。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33,395.8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008.48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7,511.3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0.8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5、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瑞武;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件、太阳能用蓄电池、太阳能灯具、地源热泵、制冷设备、路灯的贸易、安装、运维及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小型水电项目、地热能发电项目、风力发电项目、燃气发电项目、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维服务(不含电网的建设、运营);储能和微网系统的建设与运营;工程项目管理,综合能源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信息技术服;商务信息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用电器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华强创意公园5栋C座0801;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1,050,889.7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0,975.25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866,299.1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0,301.03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6、深圳创维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思泉;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产品、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触摸屏产品、LED显示屏、数码电视墙、与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标清晰度电视(SDTV)、投影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示)、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综合业务数字网络(ISDN)系统及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氮化镓、砷化镓新型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新技术及设备的销售,从事信息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家用电器产品、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触摸屏产品、LED显示屏、数码电视墙、与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创维科技工业园实验厂六层。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23,692.2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638.10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1,485.0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25.22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商用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7、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赫旋;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研发;销售自产产品、无线通讯终端、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批发、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医用口罩、普通口罩、红外额温枪、医用防护品、工业防护用品的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储能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生产(生产由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8号 创维大厦A703;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9,079.7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972.10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648.1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23.46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8、深圳创维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英群;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管理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显示终端的研发、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的咨询、设计和施工;医疗产品的技术研发、销售(不含药品);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1701。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3,418.0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428.24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897.8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97.79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9、深圳创维智能厨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顺刚;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整体橱柜、油烟机、灶具、消毒柜、电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壁挂炉、集成灶、洗碗机、垃圾处理器、蒸箱、烤箱、电饭锅、电压力锅、电炖锅、电蒸锅、电水壶、豆浆机、电磁炉、榨汁机、破壁机等厨房电器相关产品的销售;家用电器、生活电器、两季电器、日用电器、环境电器、数码产品、电子产品、炊具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水净化装置和设备、水软化装置和设备、水过滤器、饮水机、水消毒器、风扇、电暖器、便携式取暖器、清洁用吸尘装置、电加热装置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家用电器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整体橱柜、油烟机、灶具、消毒柜、电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壁挂炉、集成灶、洗碗机、垃圾处理器、蒸箱、烤箱、电饭锅、电压力锅、电炖锅、电蒸锅、电水壶、豆浆机、电磁炉、榨汁机、破壁机等厨房电器相关产品的加工、生产;家用电器、生活电器、两季电器、日用电器、个护健康、环境电器、安防、五金、卫浴、建材、水暖、数码产品、电子产品、清洁用品、炊具的加工、生产;普通货运;劳务派遣;水净化装置和设备、水软化装置和设备、水过滤器、饮水机、水消毒器、食材净化机、干燥装置和设备、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风扇、空气调节设备、空气过滤设备、通风设备和装置、电干衣机、润湿空气装置、暖足器、电暖器、便携式取暖器、煤气炉、油炉、清洗用电动机器及装置、清洁用吸尘装置、织物蒸汽挂烫机、壁炉、电加热装置的生产;口罩、防护衣、消毒液、测温仪、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及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1号路创维科技工业园综合厂A11栋一层夹层;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28,323.6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431.17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3,674.9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06.83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创维智能厨电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10、深圳开沃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邵桁;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主营业务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酒店执照另行申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动汽车、客车(含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燃料电池客车)的研发、生产、组装、销售;改装车、汽车附件的制造、销售;电池、电机、电控和线束等汽车电子零部件及产品总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惠北路1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188,030.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1,412.00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3,525.1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03.00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开沃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宏生先生旗下企业。

  11、深圳神彩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还发;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仓储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代理;显示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保税仓库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1129号前海易港中心W6号仓库辅助楼819;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1,709.4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9.19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851.6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12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神彩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12、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还发;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报检、保险、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货运代理;普通货运;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等危险品);为境内外客户供应链(供应商的采购、生产、交付、质量)的控制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与技术支持(不包括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与认证服务);物流信息咨询;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生活日用品、体育用品、工艺礼品(不含象牙制品及文物)、矿产品、煤炭、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钢材、包装材料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以上所有经营范围不含国内船舶代理、国内水上运输、公共航空运输等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无船承运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生鲜乳道路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1129号前海易港中心W6号仓库辅助楼820;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28,917.0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3.11万元;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5,597.9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09.97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旗下企业。

  1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其中,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根据其披露的财务数据,2023年的总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90.31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66亿元,截至2023年年度末总资产为人民币671.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81.39亿元,创维集团财务状况良好。深圳开沃汽车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宏生先生旗下企业及关联企业,资金充裕财务状况良好。以上关联方公司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按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维光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创维云科技(福建)有限公司、陕西创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维商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智能厨电有限公司、深圳开沃汽车有限公司、深圳神彩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公司自身需求及客户需求向创维商用、创维光伏、创维无线、创维厨电、深圳开沃增加采购显示拼接屏、广告机、光伏板组件、投影仪、厨电产品、储能柜外壳、充电桩等;光电科技、创维光伏、福建创维云因自身需求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屏模组、电力储能系统、VR设备、云终端等;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创维光伏、陕西新能源提供安调服务、电站运营;安时达、神彩物流、国际神彩物流、创维商用、深圳创维智慧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储能项目工程管理、运输服务和技术咨询等。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采购和销售日常原材料或产品、提供劳务等,定价政策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4、以上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我们审阅了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情况,认为公司预计新增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保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提高经营业绩。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3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喻召福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的预计。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关联监事喻召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3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3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结合报告期收回或转回的实际,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182,934.58元,相关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减值准备政策

  (1)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客户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历史、客户历史还款速度、客户的规模等评估每个客户的信用风险等级,估计每个等级对应的违约率和可回收率,与该客户的应收款项金额相乘,从而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金额。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本报告期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减值准备变动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收回或转回,主要是公司通过诉讼和解,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回到账商业承兑汇票款6,579.0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1-6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2,182,934.58元,相应增加2024年1-6月利润总额32,182,934.58元,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1-6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6月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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