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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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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08                  公司简称:华泰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39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的方式下发给公司7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本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意见: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 至8月3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tjtzq@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4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2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晓亮

  副董事长:魏文光

  董事会秘书:任英祥

  财务总监:陈国营

  独立董事:寇祥河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2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 至8月3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tjtzq@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546-7723899

  邮箱:htjtzq@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38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泰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的方式下发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李晓亮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华泰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守则(2024年修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40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泰股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变更,不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将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符合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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