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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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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禾川科技

  股票代码:688320

  信息披露义务人: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盛路1508号海亮大厦1803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8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龙游联龙持有恒达新材(证券代码:301469)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基金分配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7月27日通过上市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1,510,136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龙游联龙持有公司股份7,763,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08%。本次权益变动后,龙游联龙持有公司股份7,550,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及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4年8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禾川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2,600 股,占禾川科技总股本的0.140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禾川科技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禾川科技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禾川科技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龙游联龙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

  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游联龙”)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7,763,240  股变动至7,550,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1408%减少至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收到股东龙游联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龙游联龙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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