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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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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60                                公司简称:海信视像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5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事前已取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经由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报告充分地反映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控制状况等必要信息,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刘鑫、朱聃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5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1日 11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座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1日

  至2024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及《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所有现场参会的人员均需遵照如下登记流程。

  第一步:预约登记

  请参会的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联系方式(手机号等)及下述有效证件发送邮件至zqb@hisense.com办理预约登记。前述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签字的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第二步:现场登记

  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10:30-11:00)办理现场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现场登记,验证通过方可入场: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公司留存)和股东账户卡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83889556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座19楼证券部

  邮箱地址:zqb@hisense.com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52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监事会主席陈彩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报告充分地反映了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控制状况等必要信息,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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