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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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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7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至9月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5日(星期四)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星期四)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缓先生

  财务总监:刘远程先生

  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

  独立董事:苏武俊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5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至9月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M@bominele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3-2329896

  传真:0753-2329836

  邮箱:BM@bominel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6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7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4号),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1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127,011,00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81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348.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3〕3-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包括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数据;

  (2)若上述表格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2024年上半年,公司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5,624.7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63,451.9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451.91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在存续期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6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3年3月31日,公司同保荐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1.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5,624.7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可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本金63,0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件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

  注:1、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55.37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由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7,348.6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50,000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一期)”这一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调整为112,348.60万元。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7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铁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内容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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