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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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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39                公司简称:四川长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官网(www.changhong.com)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616,24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分红230,812,211.1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2.30%;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形。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3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年1月16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云管理”)共同设立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二期”或“本基金”)。虹云基金二期规模为14,800万元,其中公司及长虹美菱作为有限合伙人(LP)合计认缴9,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000万元,长虹美菱出资4,500万元),合计占认缴出资总额的64.19%;长虹控股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5,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33.78%;虹云管理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3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03%。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07号)。

  虹云基金二期已于2023年7月13日完成工商登记,各合伙人已完成首期出资。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尚未完成产品备案。

  二、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虹云基金二期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基于基金管理人目前引入新合伙人的进度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要求,同意在决议生效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体合伙人已实缴出资的款项及对该等款项现金管理的收益,按照全体合伙人持有份额比例暂时返还至合伙人提供的账户,最终分配金额以分配日的实际账户余额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

  (二)为推进本基金备案工作,同意本基金引入新合伙人的开放期由原来的“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延长至2024年12月15日。届时若未引入新合伙人,则启动本基金清算程序。

  (三)同意签订《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或“本补充协议”),本次签订的《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原合伙协议第二十三条第1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共15项,现增加第(16)项,具体内容为: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期限(2024年12月31日)届满前3个月内,有权提出要求退伙。普通合伙人应当为提出退伙申请的有限合伙人办理份额转让或退伙手续。

  2、原合伙协议第三十三条第1点“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后,普通合伙人应以届时之公允价格办理该合伙人的退伙事宜”共6项,现增加第(7)项,具体内容为:有限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三条第1点第(16)项要求退伙的。

  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伙协议的有效补充,与原合伙协议具有相同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伙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其他事宜以原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基金设立尚需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程序,可能存在设立过程中因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环境、经营管理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投资亏损或失败等情况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退回公司已实缴出资的款项及该笔款项产生的收益,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后续运作进展情况,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3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1-6月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公告》(临2024-041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711.27万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616,24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分红230,812,211.1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82.30%。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42号)。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四川长虹2024年半年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查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定期财务报表等资料以及通过现场查验等多种方式,取得并审阅了长虹财务公司2024年半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会计报表,对长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持续经营能力、业务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经审议,会议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虹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何龙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时遵循《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会议同意公司对《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进行修订。本次制度修订不涉及具体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4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强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对预计负债进行了谨慎评估,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公告》(临2024-041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及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符合本公司章程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4-042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四川长虹2024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4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24年度中期分红事宜的相关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711.2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616,24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分红230,812,211.1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82.3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同时,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本方案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及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符合本公司章程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规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4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2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现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情况公告如下(下列财务数据,除特殊说明外,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本期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相关情况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依据及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5,492.33万元,转回6,669.04万元,减少利润总额合计8,823.2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及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分类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1)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政府补助款项(含拆解补贴);合同资产;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2)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本集团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则单项测算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产生现金流量短缺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492.33万元,转回6,669.04万元,主要为应收账款结构变化以及通过法院诉讼执行收回国美系统款项2,008.37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依据及说明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2,614.21万元,另存货销售转销12,614.49万元, 存货跌价、合同资产中质保金减值转回2,847.43万元,减少利润总额合计7,152.2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存货跌价: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存货计提跌价损失22,445.45万元,销售转销12,614.49万元,转回2,815.51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90万元,转回31.92万元。

  (3)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本期不存在减值迹象,未新增计提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本期其他变动1,220.15万元,系房产出租面积变化从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增加20.04万元,处置或报废转出减少1,240.19万元。

  (4)本期开发支出减值计提153.04万元,系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因项目终止开发,预计无法达到转资本期计提减值所致。本期其他变动153.04万元,系长虹美菱开发支出核销所致。

  (5)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5.82万元,系一年以上质保金减值计提。

  二、本期确认预计负债情况

  (一)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情况

  本期末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余额979.9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2,386.63万元,主要系部分诉讼案件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相关主体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了相关义务所致。未决诉讼本期末新增计提133.13万元。

  (二)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等预计负债情况

  本期末产品保修及专利费预计负债余额53,094.97万元,其中产品质量保修是为已销售产品在产品保修期间预计可能发生的产品保修费用;专利费主要为公司根据产品销售情况预计的专利权费;该类费用根据结算情况及期末实际情况预计,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143.23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销等,减少公司利润总额合计15,975.58万元,本期预计负债减少利润总额合计4,276.36万元,其中产品质量保修及专利费减少利润总额4,143.23万元,未决诉讼减少利润总额133.13万元,上述情况均已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50,866.28万元,预计负债余额为54,074.94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2024年1-6月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末,公司根据各项资产的状况进行清查,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对预计负债进行谨慎评估,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审慎、公允、合理。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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