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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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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83                                公司简称:丸美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发展及业务需要,本年度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4,21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0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现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311.7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688.44万元(不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单位:万元

  ■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于2023年结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本次相关募投项目变更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变更用于“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信息网络平台项目”结项并不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理财收益全部变更调整追加投资至“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中。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42,278.12万元(不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原“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拟建设统一的办公场所,优化办公环境,发挥总部集中管理效应,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同时建设并升级新营销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品牌展示及体验中心、品牌创新中心、用户研究中心、创意设计中心、品牌直播中心七大部分,以用户为核心,以新营销思维为导向,升级营销体系,拓宽营销边界,加大品牌宣传有效投入,加强用户渗透与精准触达,强化电子商务能力,扩展品类和品牌矩阵,提升公司运营统筹能力和管理能力,增强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构建品牌良性发展生态环境。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为42,278.1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为35,320.60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慎研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公司拟将“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9月延期至2026年9月。

  ■

  上述调整后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投资效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涉及环节较多,项目较为复杂,公司在推进项目建设时慎之又慎。为优化总部及各大中心的功能性、美观性与实用性,保障项目整体效果,项目团队反复推敲设计方案,根据市场趋势、业务需求及技术革新等综合考虑,对设计方案进行多次迭代与优化,部分环节进行了重新设计,调整了办公空间布局和技术设施的配置等,增加了设计复杂性和耗时。此外,个别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完成施工,公司进行了调换,直接影响了施工进度。今年上半年,由于频繁暴雨,导致施工条件持续受限,直接限制了施工作业的进行,进一步影响了施工进度。

  尽管施工进度受多方面影响,项目建设部分目前已完工,公司正在积极筹备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项目联合验收通过后还需进行内部办公楼层装修施工。由于项目所在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发展规划的核心区域一一琶洲,作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及广东省经济开发区,当地主管部门对项目关注度较高,验收过程中审批环节更多、检查标准更为严格,整体验收流程更加严谨和复杂,预计验收用时将超过此前预估时长。公司遵循工程进度与财务支付同步的原则,确保施工款项的支付符合项目进度,部分尾款将待项目通过全面验收后予以支付,此举符合会计准则的规范及公司施工合同的约定。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考虑,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对“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项目本身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2、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上网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丸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54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4,21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00.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22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丸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1,311.7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7,688.44万元(不含现金管理专户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单位:万元

  ■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信息网络平台项目已于2023年结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及本决议有效期内,该20,000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4年8 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丸美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上网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微信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项目本身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微信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丸美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4元,共募集资金84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138,021.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0,001,978.42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余额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2,000.00元与上文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1,978.42的差异21.58元系转账过程中的尾差所致。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13,117,629.96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83,931,865.90元,减除现金管理专户余额125,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35,816,235.9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35,816,235.94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12,500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6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内容、增加实施地点以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追加投资6,875.26万元用于加(扩)建,新增建设仓储物流中心,配套建设办公及宿舍楼,并新增实施地点,并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原项目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总投资金额不变,公司将先完成土建及装修等项目建设,不足部分由自筹资金解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内容、增加实施地点以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附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附注2:信息网络平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ERP管理系统建设,不单独测算投资效益,已于2023年结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

  眼部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 主要系本期通过优化销售策略、加大价格管控,爆品及新品眼膜平均售价有所提升所致。

  护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 主要系本期售价较高的重组胶原系列产品收入占比上升以及货品结构变化拉高了平均售价所致。

  美容类产品平均售价下降原因: 主要系本期推出的促销品售价低且销量不错拉低了平均售价所致。

  (二)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1、添加剂

  2024年第二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67.82元/公斤,降幅8%,主要是多肽类、胶原蛋白类价格下降。

  2、水溶保湿剂

  2024年第二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3.53元/公斤,降幅9%,主要是丁二醇、戊二醇等价格下降。

  3、液体油脂

  2024年第二季度液体油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8.17元/公斤,降幅8%,主要是本期采购量较大,批量采购使部分原料价格下降。

  4、乳化剂

  2024年第二季度乳化剂采购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

  5、表面活性剂

  2024年第二季度表面活性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0.60元/公斤,降幅3%,主要是本期加大原料采购量,批量采购使部分原料价格下降。

  6、包装物

  2024年第二季度,包装物整体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7%,其中彩妆类包装物价格下降26%,外盖类包装物价格下降8%,纸盒类包装物价格下降13%,软管类包装物下降28%,玻瓶类包装物价格同比持平。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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