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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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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6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60,002,247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8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0.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5,635,123.75元(不含交易费用)。

  2、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5月30日为暂缓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349,53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14.83元/股。公司已于2024年7月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7月1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59,652,710股增加至760,002,247股。

  3、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议2024年中期分红的函》,建议公司开展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4、2024年2月,工信部批复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民爆关于粤东两厂撤点并线申请并给予4,000吨/年现场混装产能支持。

  5、2024年4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宏大民爆收购了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60%的股权,新增炸药产能3.5万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工业炸药产能53.3万吨。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6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3、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上午9:15至2024年9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6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9:30于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895,426.1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051,639,255.71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78,267,002.49元。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议2024年中期分红的函》,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信心、财务状况展望、股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建议公司开展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提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提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60,002,247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150,723,102元,占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10.94%。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9,537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7月1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59,652,710股增加至760,002,247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759,652,710元变更为760,002,247元。

  现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现拟新设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推选公司董事郑炳旭先生、王永庆先生、郑明钗先生和李爱军先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郑炳旭先生任主任委员并作为委员会召集人,各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明确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制定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1: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6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 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所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9日办理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0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811,918,497.46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主要由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子公司实施。截至2024年6月30日,三个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77,473.54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9,363.12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9,558.97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20,010.01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5,500.13万元、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3,041.31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止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9亿元进行人民币综合服务业务,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2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在该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办理区域差异化产品存款业务,产期期限为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8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2024年6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7,783,265.63元。报告期期末,公司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811,918,497.46元,其中411,918,497.46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其中40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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