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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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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4-045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网安”或“公司”)与盛趣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公司”)在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电科网安取得一审胜诉,法院判决盛趣公司向电科网安支付第一年度服务费用及逾期违约金共计4,200万元。后盛趣公司提起上诉,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二审预计将于2024年9月10日开庭审理,最终开庭时间以法院安排为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电科网安于2022年1月与盛趣公司签署《个人信息安全合规服务项目委托服务合同》,公司依约履行了第一年度服务义务,并经盛趣公司确认合格。因盛趣公司未向电科网安支付任何服务费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01民初11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盛趣公司向电科网安支付第一年度服务费用及逾期违约金共计4,2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进展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盛趣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案判决提起上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案件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判断该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会计准则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2024)川知民终241号。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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