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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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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33)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35)。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亚晋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33)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34)。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80,0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月25日,承销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308,880,000.00元(含包销部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772,506.5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95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29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535,288.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9,964,711.25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科技支行于2021年2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应当承接原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发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余额合计53,124,901.41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124,901.41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000.00 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明细如下: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根据批准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节“(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具体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七、备查文件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材料。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上半年

  编制单位: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4、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9:00一11:00、13: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及传真应在2024年9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晓霄;

  联系电话:0575-86288819;

  联系传真:0575-86288819;

  联系邮箱:ttdm@chinataita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500。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授权委托书后附。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6

  2、投票简称:泰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本人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委托指示对提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持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096             债券简称:泰坦转债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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