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5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2日16: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陈岚女士、臧启楠女士、独立董事朱宁先生、徐顽强先生、丁亭亭先生通讯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即9.36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同意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关于不向下修正“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51)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51

  债券代码:128122      债券简称:兴森转债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2024年8月22日,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即9.36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且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2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68,9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2,689,000张,期限为5年。并于2020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兴森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2”。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兴森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4.18元/股。

  2021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18元/股调整为14.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2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10元/股调整为14.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2年9月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00元/股调整为13.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6日起生效。

  2023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51元/股调整为13.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024年5月31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43元/股调整为13.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截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即9.36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内,如再次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个月之后,若再次触发“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森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