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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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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五、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9,779,814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1,977,981.40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4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1:00以现场与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5)。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整体预算,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6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161,523.3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810,474.00元,累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8,809,614.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9,779,8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977,981.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9.6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4年整体预算,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5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泰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9,817,941.5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04,654,948.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06,930,052.59元,其中:支付发行费用43,341,830.32元,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元,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4,040,375.79元,募投项目使用431,311,975.36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8,235,871.1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4,490,062.22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8,790,734.75元及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60,000,000.00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具体情况如下:

  ■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3,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34,000,000.00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905,660.38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29,094,339.62元,上述已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2,845,943.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248,396.23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想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5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2,305,310.50元,其中发行费用(含置换先期支付金额)2,845,943.4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募投项目使用(含置换先期投入)47,459,367.10元,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28,410,530.07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1,621,500.95元及持有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200,000,000.00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注: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191.84万元用于实施“原料药产品研发项目”。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澳”)提供3,191.84万元募集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诺澳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增加至13,191.84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6月28日,就新建“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除因“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结项和“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3年6月8日将存放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注销外,其余募集资金专户未见异常。期末各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注1:2024年1月31日,公司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已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尚未投入的待支付项目尾款、保证金及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614.13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将按计划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注2: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382.3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存放账户尚有未到账银行存款利息,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注销账户之日实际转出资金金额为准),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该议案已经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年6月28日,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流,并于7月4日将存放超募资金的专用账户注销。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2月21日、22日,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期末各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参见“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参见“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15.15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4.5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中天运[2024]核字第90001号),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其中5,650万元在2023年度已提前归还,剩余4,350万元于2024年1月26日提前归还。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亿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在上述期限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所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细如下:

  ■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所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明细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382.3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存放账户尚有未到账银行存款利息,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注销账户之日实际转出资金金额为准),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该议案已经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报告期内,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转出用于永久补流,在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将存放超募资金的专用账户注销。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1日,公司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已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尚未投入的待支付项目尾款、保证金及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614.13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将按计划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整体战略规划,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料药制造与绿色生产提升项目”变更为“601、602多肽原料药车间建设项目”。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诺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及《“诺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五、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可转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7月4日公司将可转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7月10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1:项目已实现产能107.4万升。

  注2:项目已实现产能1吨。

  注3:报告期内在研4个原料药项目、6个制剂项目。

  注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新建“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其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所属的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中4,000万元已转入“氟维司群生产项目”专户,其余2,698.74万元已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所属的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附表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公司代码:688076                                公司简称:诺泰生物

  转债代码:118046                                转债简称:诺泰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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