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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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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683                                公司简称:莱尔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预期信用损失减少703.62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2024年度税前利润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2024年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分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充分参考应收账款历史回款情况和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公司进一步细化账龄组合,对细化后的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会议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公司拟进一步细化应收款项账龄组合,对细分后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将账龄为1年以内(含1年)的应收款项细分为0-3个月(含3个月)、3个月至1年(含1年),将原来1年以内(含1年)账龄组合预期损失率5%相应细分为0-3个月(含3个月)预期损失率0%、3个月至1年(含1年)预期损失率5%。

  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预期损失率变更前后如下:

  ■

  注:1、银行承兑汇票因信用风险较小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

  2、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3、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间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维持不变。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公司主要客户为世界知名电子生产厂商、大型储能和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客户信用等级高,偿债能力较强,根据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来看,公司的应收款项整体信用损失风险较低。同时,结合公司与客户关于信用政策的约定,行业内一般销售信用期在3个月左右,公司FFC柔性扁平线缆、涂碳铝箔及LED柔性线路板应收账款基本在对账3个月内回款,部分外销客户为款到发货或见提单付款,公司账龄在3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公司账龄在3个月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因账面余额较小,且实际损失较小,其与账龄在3个月以内的应收款项可适用相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可进行同步调整。

  2、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2024年6月30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总体比例为2.92%,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1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比例为1.10%;其中,0-3个月的应收账款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损失率为0.21%,4-12月为0.69%,计提比率均较低;公司综合考虑相关风险因素后对4-12个月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维持在5%,这样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达到1.96%,高于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比例0.40%,符合谨慎性原则。(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因此,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结合当前状况,对应收款项之回款情况及趋势分析进行预期损失率统计和测算,参考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拟进一步细化账龄组合,将账龄在一年内的应收账款细分为0-3个月(含3个月)、3个月至1年(含1年),细化后账龄组合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也进行了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为了完善优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坏账损失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在符合谨慎性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参考历史回款情况和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进一步细化账龄组合,对细化后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预期信用损失减少703.62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2024年度税前利润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2024年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和账龄分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的经营情况完善优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而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旨在提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精细化程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调整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4)0500411号《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一一日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1按迁徙率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指,综合考虑公司最近连续三个年度内各账龄段应收账款迁徙率并考虑前瞻性系数1.10计算得出。)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后)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事项的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0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后)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

  因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该委员会全体成员的1/2,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包强、夏和生、李祥军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同时,将公司其他治理制度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涉及的制度包含《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上述制度修订后的全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4)0500411号《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5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号办公楼8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莱尔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六)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七)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八)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 号办公楼8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顺宏路1 号办公楼8 层

  联系电话:0757-66833180

  传真:0757-66833180

  邮编:528300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邮箱:leary.ir@lea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现将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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