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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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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82     公司简称:益方生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药物研发企业,创新药研发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盈利周期较长,处于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盈利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公司仅有一款对外授权产品获批上市,其余产品处于新药上市申请或临床研发阶段,尚未开展商业化生产销售,尚未实现销售收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目前公司共有两款产品对外授权,随着临床研发和商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公司将获得里程碑付款和销售分成,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2)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中国创造并面向全球的创新药物。新药研发包括药物的新药发现、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及上市后研究等多个环节,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新药上市后药品的生产及后续的商业化推广也离不开资金投入。公司目前有多个在研项目,仍需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情形。

  (3)核心竞争力风险

  新药研发行业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产品从立项到最终获批上市商业化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经过新药发现阶段、临床前研究和开发、新药临床试验申请、临床开发、新药上市申请等多个复杂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将面临一定的失败风险,无法保证每一个产品达到预期,研发进展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4)经营风险

  新药的研发和商业化领域竞争激烈,公司在创新药市场的部分竞争对手可能拥有更雄厚的财务及其他资源,更强的技术实力,更灵活的定价和更优的营销策略,以及成功将药物商业化的经验,并可能通过提高其产品品质或降低产品成本以更快适应新技术或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的临床阶段数个产品面临已上市或处于临床阶段的产品的竞争。

  新药研发成功获批后,还需要经历市场拓展与学术推广,才能够更广泛地被医生和患者所接受。除一款对外授权产品外,公司其余产品管线尚未进入商业化阶段,产品未上市销售。公司暂无商业化销售产品的经验,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团队,该等拟推向市场的产品仍有可能无法取得医生、患者、其他客户和医疗界其他人士的足够认可,医生、患者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其他产品。对于国内市场,产品上市后能否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及进入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进入医保目录前无法进行医保报销,其实现商业化销售依赖于患者自付费用,将影响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对于国际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针对创新药产品的监管批准、定价及报销的法规差别较大。公司可能能够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就新药上市取得监管批准,但上市后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价格管控,导致产品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化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委托第三方CMO完成临床及临床前产品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由于药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药品生产进度和药品质量会受较多因素的影响,若CMO在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环节出现问题,公司将会面临药品供应和质量控制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无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晶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青香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2024年加入立信。在工作期间,参与大型国有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年度审计工作。在大型国有企业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财务尽职调查等方面具有服务经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雯英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审计人员数量及投入工作量、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3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服务1年。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各方面进行核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改聘立信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担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新项目“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936.50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16,786.38万元,其中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936.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849.88万元及相关利息和投资收益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益方生物”)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金额。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8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646,630.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2,153,369.8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0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42号)。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为提升重点在研项目的开发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55,921.90万元调整为180,961.89万元;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调整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42,293.44万元调整为17,253.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由于近期“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场地所在园区的战略规划发生调整,场地无法继续满足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需求,为避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变更上述募投项目并调整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为9,936.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6,849.88万元及相关利息和投资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本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金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的研发及办公场地一直处于较为饱和的状态。随着近年来在研管线的持续推进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研发场地和配套设施与目前的研发管线、人员规模逐渐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公司面临扩充研发及办公场地的需求。因此公司于2023年向上海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居里路1号的办公楼,原计划建设集总部基地、新药研发、学术交流、配套保障等功能为一体的办公及研发区域。

  公司已与上海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上述办公地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尚未进行装修。由于近期该办公地点所在园区的战略规划发生调整,场地无法继续满足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需求。为尽快解决研发及办公场地需求,避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经过审慎考虑,公司与出租方协商后决定终止上述租赁协议,并将原“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对现有研发及运营、办公场所进行整合、优化和升级,并新增一处研发办公场地,优先满足研发需求,全力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将“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

  2、实施地点:原地点为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居里路1号,变更后的项目实施地点为现有的上海总部管理及研发办公场地以及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科技园内的办公及研发场地。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额:原“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17,253.45万元,变更后的“上海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拟调整为9,936.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租金、物业费、装修费,以及购置配套专业设备等。扣除原项目实际投入,剩余募集资金6,849.88万元及相关利息和投资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尽快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4、项目实施主体:益方生物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将保留部分正在使用的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并新增一处研发办公场地,同步购入一批专业设备,增强公司在抗肿瘤、代谢疾病以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创新药领域的研发实力,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原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出租方上海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就解除事项未产生任何争议。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研发项目的不断推进以及项目人员的不断增长,公司亟需建设与研发管线、人员规模相匹配的研发、办公场所和配套设施。公司现有研发和办公场地分布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北京朝阳区和美国新泽西州三地等6个不同地点,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主要用途包括研发实验室、临床运营和行政管理等。本次变更主要针对上海地区的管理和研发办公场所进行整合、优化和升级,不会对公司现有管理和运营造成影响。本次变更将使公司位于上海的研发场所的地理位置更加集中,有利于提高研发效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降低公司管理和运营成本、提升各部门研发人员的交流、协同办公和工作效率。

  五、新项目相关实施风险

  新项目的租赁房屋可能存在因政策环境、业主/出租方变更、房产自身手续不全等因素导致不能如期交付房屋或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公司将在相关租赁合同中对房屋交付进度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但相关进度如未达预期,可能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

  六、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和环评等相关手续。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金额。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研发实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753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553.411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61.1762万股,预留授予92.2353万股

  (3)授予价格:4.35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71人,预留授予合计30人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如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如在2023年9月30日(不含)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对外合作项目”指临床试验产品对外授权,实现商业化落地。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到业绩考核目标C及以上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益方生物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戴欣苗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益方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益方生物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2月29日。

  (10)2024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6日。

  (11)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名,可归属数量为2.753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如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21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达到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合计2.7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3年8月21日

  (二)归属股份数量:2.7530万股

  (三)归属人数:2人

  (四)授予价格:4.35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2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冯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研发实力,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4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0弄6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9日

  至2024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4日9:00一12:00;14:00一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及电子邮件请确保于2024年9月4日17时前到达公司证券部,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封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参加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电话。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0弄63号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0778527

  电子邮件:ir@inventisbio.com

  邮编:201203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76,658,841股增加至576,717,665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576,658,841元增加至人民币576,717,665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基于上述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就上述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方生物”)董事会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8,3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46,630.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2,153,369.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4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68,911,857.8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与保荐人以及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人以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实施方式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并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募集资金至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的相关支出涉及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相关银行的操作要求,员工薪酬支付、个税及社会保险代扣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直接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研发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度统计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每季度结束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自筹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事项已经公司内部审批且与公司公开披露情况一致,每季度结束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至实施主体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未超过同期相应募投项目涉及的研发人员薪酬。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新药研发项目”的子项目及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55,921.90万元调整为180,961.89万元;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并调整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42,293.44万元调整为17,253.4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总部基地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金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冯清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合计2.753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益方生物”)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YAOLINWANG(王耀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名,可归属数量为2.753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8,3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46,630.1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2,153,369.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54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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