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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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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080                                        公司简称:映翰通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五、“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

  邮政编码:100102

  联系电话:010-84170010-8020

  联 系 人: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先生《关于提议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8月2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李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完毕后将依法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李明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明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映翰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1310.7197万股,每股价格27.63元,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62,151,853.11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6,215,185.31元,余额为人民币325,936,667.80元,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325,936,667.80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216,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720,567.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JNA40011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27,870,100.54元,累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902,985.51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6,624,081.8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3,571,563.55元。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484,201.91元,其中: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使用2,487,975.35元,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使用2,015,457.36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4,237,700.66元,智能车联网系统研发项目使用4,360,292.36元,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使用3,382,776.18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600,019.11元。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631,801.86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00,134,446.35元,累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902,985.51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4,819,875.21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7,255,883.6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7,119,144.39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望京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06827310210、110941262810901)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超募资金投向”项下“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527,176.0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4006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存款类产品14,60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含税)52.2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10,571,950.24元(含银行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1,130,567.8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4,819,875.21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89.6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实际节余资金890.30万元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变更为“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变更为“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变更原因为:

  公司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是在中国智造的大背景下面向海内外市场推出的项目,2021年,公司研发部门完成了专用终端原型样机和iGas平台软件V1.2版本的开发工作,RTM系统目标市场应用于工业气体、液态食品、物流运输、石油化工、农林灌溉等多个行业,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RTM产品的市场推广及客户开发方面进展缓慢,公司经过进一步跟进和考察市场推广情况后发现,产品下游应用行业的市场开拓难度大,市场推广难以在短时间内显现成效,整个项目建设不及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终止“智能储罐远程监测(RTM)系统研发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智能低压配电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人员承诺未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三)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52,63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8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26,315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2%。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在回购期间,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135,037,507.0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60,393,388.81元,流动资产1,011,138,536.62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4,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3.52%、4.16%、3.96%,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5.25%,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均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未来相关方若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发出询证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人员承诺未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2024年8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4年8月21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李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议人李明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已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银春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增加议案的通知于2024年8月2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按原定日期召开会议),并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维护公司价值,提升股东权益,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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