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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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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25                                        公司简称:佰维存储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1,195,28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1,195,28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 号)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32,914股,并于2022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7名。其中,自然人股东限售期为自股东受让公司股份并支付完毕所有股份转让款之日起36个月内,其他股东限售期为2021年9月1日(其他股东对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51,195,2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29,625,672股的11.92%。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9月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703,464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2024年6月17日,前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30,329,136股变更为429,625,67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自2021年9月1日(本企业对发行人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

  “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为免疑问,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应按照最新规定进行公告),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股东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鸿富星河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慧国(上海)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岳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自2021年9月1日(本企业对发行人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

  公司股东袁立香承诺如下:

  “自本人受让发行人股份并支付完毕所有股份转让款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作为本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首发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1,195,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2%;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3.291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共计募集资金60,203.0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97.2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5,205.7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9.7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66.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2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2022年12月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5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2022年12月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2022年12月7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2年12月13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佰维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现以更名为“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需要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公司及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2024年7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近期正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前述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了存储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未使用完毕,其余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节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

  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利息收入)共计45.43万元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日常结算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与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956.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10.19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6,266.68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并已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亿元(含4.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2,477.62万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系:(1)“惠州佰维先进封测及存储器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东泰来封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后由发行人对外销售最终实现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2)“先进存储器研发中心项目”是为了实现技术升级,增强研发实力,提高公司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为了推进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资金实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上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64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综合授信

  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正文所列或新设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在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安排、货款到期、票据使用等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公司为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不超过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0亿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1亿元,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57.26%和17.3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2月8日和2023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60亿元(或等值外币)(实际使用额度不超过4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及/或相互提供担保及/或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在综合考虑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安排、货款到期、票据使用等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拟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公司为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不超过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子公司的额度可以调剂。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保理、保函、供应链金融、贴现、福费廷等有关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及/或相互提供担保及/或接受关联人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本议案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授信及担保等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授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所列或新设子公司)

  ■

  2、被担保人2023年经营情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

  3.被担保人2024年1-6月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广东芯成汉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于2023年9月13日,2023年度尚未进行实际经营,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处于前期投入阶段,无营业收入产生;

  武汉泰存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23年6月14日,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处于前期投入阶段,无营业收入产生。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新增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担保对象均为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其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系由于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综合授信和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在综合考虑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安排、货款到期、票据使用等情况下作出的合理安排,担保对象均为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调整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0亿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均为公司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208.21%和63.17%。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1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57.26%和17.37%,公司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攀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成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均按照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为目标进行了相关工作的评估,公司将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和“增厚股东回报”为行动路径,继续践行下半年的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在综合考虑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安排、货款到期、票据使用等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设)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拟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公司为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不超过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在授信和担保总额度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额度可以调剂。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4年度综合授信和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在综合考虑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安排、货款到期、票据使用等情况下作出的合理安排,担保对象均为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择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授权董事长决定,并将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及电话会议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12: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gVFI0uWop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报名时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5:3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及电话会议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孙成思先生、总经理何瀚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黄炎烽先生、战略部总监肖博天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09:00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gVFI0uWop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届时将通过“易董 app”或“腾讯会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12: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gVFI0uWop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报名时进行会前提问。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7615701

  联系邮箱:ir@biwi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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