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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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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在溧阳经济开发区投资人民币2.8亿元,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建设新能源汽车流体管路系统智能化工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编号:2023-013)。2023年9月8日,项目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由溧阳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1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如后续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56.69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至6,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03)。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8,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18元/股,成交均价为33.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53,291.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自2024年7月12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46.4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该预案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23)。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2日,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编号:2024-027)。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事项已经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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